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第二章』言論自由篇

言人所不敢言
導言 陸之駿

第一次見到阮大哥,我馬上想起20幾年前我在《前進周刊》校對看到過「阮大方」的大名。印象中,阮大哥當時的文章,彷彿與轟動一時的「江南案」有關。那是1980年代中期,美麗島事件後、民進黨創黨前,當時反國民黨的「烏合之眾」,左、右、統、獨沒有日後那麼分明。那時,雖也有過黨外編聯會內部的統獨分裂、新潮流批康的「雞兔同籠」、統派內部的左(林華洲)(王曉波)論戰、左翼「老左派」與「民間學派」論戰、學運中台大幫與校際聯盟主導權競爭

等反對運動的內部矛盾,但整體而言,在「江南案」的時代轉捩點之後,大致匯流到民進黨創黨的洪流──但我更要強調的是:在民進黨一元化的過程中,統派(如費希平、雷渝齊、林正杰)、左派(如王義雄等),幾乎都先後離開,背負著「外省人」身份的許多知識份子,更是如此。
   協助江南發表《蔣經國傳》、並揭發了整個「江南案」、使台灣歷史因而改寫的阮大方,幾乎就是台灣民主運動過程中被「去外省化」的一個典型。身為國民黨的高幹子弟,阮大方因為寫了一系列有關「琉球群島主權」的文章,造成經濟日報被停刊四天(這幾篇兼及釣魚台主權的文章,並點燃1970年代的保釣運動的戰火──這是另一故事,在此按下不表),後來去了美國、名列黑名單,成為海外知名的批判國民黨作家。更有趣的是,阮大方卻因「江南案」得以返台──在劉宜良被槍殺後幾天內,經阮大方和李乃義的奔走,美國聯邦調查局介入了「江南案」,此時,李乃義卻突然發現阮大方失了蹤,原以為與江南一同名列「死亡名單」的阮大方亦遭毒手,事後才知道,國民黨派人促其父以「母病速歸」為由,將阮大方騙回台灣禁足。
   「江南案」事隔20幾年,阮大方和李乃義在我的小店「驢打滾」,邊吃著阮大哥讚不絕口的豌豆黃、邊聊著當年「江南案」的破案,幾乎賭上性命的驚險過程,阮大哥卻邊說這豌豆黃跟他媽媽做的口味很像、邊述說當年返台後,國民黨當局不准他和政治人物接觸、不准寫文章,並派入24小時監視,而他卻趁著到西門町買鞋時脫逃的故事。我看他輕鬆的說著,不經意瞄到他已白的鬢髮,突然想到,如果過去20幾年中,台灣的民主運動,多了這麼一群自由主義的外省知識份子的參與,或許會有比現在狹隘的省籍視野,有著更開闊的意境──但不管怎麼說,歷史是不能假設的;時代的錯亂,卻絲毫不影響阮大哥在我心目中堅持挑戰強權的英勇形象。
2010/07/13   請不要再消費「江南命案」

給施明德、黃煌雄等上一堂尊重異議自由課

時隔25年,「江南命案」又再一次無端被提起作為《政爭》工具。
起因是文建會所屬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在去年人權日展出六位藝術家的作品,其中設在〝汪希苓軟禁區〞〈這是官式命稱,民進黨叫它《汪希苓特區》〉空地上的作品,是游文富創作的【牆外】,內含一本有関汪希苓的書<忠與過>,書的封底背頁介紹汪希苓,文中有〝汪希苓制裁江南〞字句,展出後,被施明德之妻陳嘉君看到,當場以破壞手叚表達抗議,遭園區報警逮捕。事後施明德又陪同陳嘉君再到現場,為表達對妻子的支持,也動手再度對這件地置藝術品加以破壞!繼而到監察院檢舉,指責園區主位王壽來等公務員〔表揚汪希苓制裁江南〕,由監察委員黃煌雄、沈美真查案。作出對園區主任王壽來、副處長朱瑞皓提案糾舉的决議,責他們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一條〝忠心努力〞及第五條〝謹慎勤勉〞函送文建會要求對他們依規定處以〝不適任立即調離現職〞的處分!
王、朱二人自辯這次園區舉辦文化活動,旨在推動人權觀念與文化結合吸引民眾前往參觀,不使園區因乏人參觀而形同虛設!他們事先擬訂計劃,報會核准,並按計劃邀請評審委員開會商訂辦展事宜,其中雖有一位委員對在〝汪希苓軟禁區〞辦展提出要注意的意見,但評委會仍通過了展出的决議!園區根据决議,依法招標,游文富的標案經評審會審查通過得標,園區依决標圖樣驗收,園區工作人員依規定辦事,並未對參展作品在評審委員的評審意見之外,表達個人意見。且在公開展出之前,即曾邀請上級單位及相関人士,先行入內參觀指導,監察委員黃煌雄等在展前三天,就看到了游文富的作品,並未指出有任何不當之處!何以在施明德夫妻抗議; 提出檢舉後,却對承辦公務員提出糾舉案,給他們<不適任應立即調離現職>的處分,認為不能接受!他們的主管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在瞭解實情後,為維護公務員執行公務的尊嚴,同意行文監察院依法聲復!
媒體報導聲復案後,陳嘉君復撰文指責文建會、園區〝不認罪〞!黃煌雄也撰文否認糾舉此案是對公務員作思想檢查!
我對涉及此事的諸人,除黃煌雄因同一時期在「世界新專」《現己升格為世新大學》執教曾經交談外,其他各位,皆不相識,但作為「江南命案真相調查委員會」成員一份子,我必須對真正関心江南案的朋友們表達謝意,也必須對根本不瞭解江南是為爭取言論自由而遭殺身之禍者,提出呼籲: 請不要再消費江南命案!因為江南與我們在「論壇報」寫政論的筆友們,都是服膺真正的言論自由者,有必定尊重異議者的自由的精神!美國南北戰爭時,北軍將領告訴士兵為何而戰的信念是: 美國為爭取自由,打勝了獨立戰爭,絕不能以自巳享有的自由權力,去剝奪、限制他人的自由,因此不能容忍南方政府在美國的土地上,實施黑奴制度,北軍要為黑奴爭自由,必須一戰!
此事起於陳嘉君,她認為游文富的作品【牆外】有贊同汪希苓〝制裁〞江南之意,當場動手破壞,己經侵犯了游的創作自由,這種主觀的、盛怒之下的衝動行為,尚可理解。其夫施明德事後陪同她再到現場,這位為爭取民主自由奮鬥數十年的指標性人物,不但沒有展現民主風度,表示雖不同意游文當的看法,但尊重游文富的創作自由,向游文富道歉,反而走進展覧區,踐踏展出的藝術品; 不但向同為民進黨出身的黄煌雄監委檢舉園區違失,更且揚言如在「二二八」之前不拆除,就將如何如何!更進一步以自己享有的自由權力剝奪游文富的表達自由!如此淺陋而粗暴的表現,反映他過去爭自由反威權的行為,豈不是與中共毛澤東反蔣,是為了〝偏要出第ニ個太陽給你看〞的心態如出一轍!
二十多年來,我從未感覺到施明德、黃煌雄等相関人士對「江南命案」如此関心過!例如,當率隊赴美刺殺江南的現場指揮官、竹聯幫份子陳啟禮死後,中天電視播出陳文茜訪問另ニ位同案共犯陳虎門與吳敦,他們公開表示對犯案並不後悔,並且說如果再來一次,仍然會做案!這是對江南案何等嚴重的二次傷害?並未見施明德出面主持公道!再者施氐夫婦既歸咎於游文富、王壽來,為何不指責<忠與過>一書的作者及出版商?
支持與聲援施明德、黄煌雄的媒體與言論,指責盛治仁不敢調動王壽來,因為王壽來是馬英九的同學,真是不通!要知道文建會編制中十三職等的工作機會不少,如果盛治仁拍馬屁、甚或鄉愿,大可趁機會把王壽來平調一個〝好〞單位,不提聲復案,就不必自蹈聲復不通過可能被彈劾去職的危機!盛治仁在處理此事時,展現了有擔當的氣魄,有原則的堅持,及與部属共艱危的用心,在在都是政務官應有的風骨,却在國內政界官場上,多年來亟為少見!
反觀黃煌雄、沈美真二人,身為整治官箴的監察委員,在接受施明德夫婦檢舉時,不以與施的舊誼避嫌;迴避查案在前,提出糾舉案遭當事人不服聲復,仍不知展現風度,要求院方另派委員主其事,雖說於法有据,也難堵悠悠之口!更自身於困局,如果通過聲復案,即使必撤消糾舉,亦無異自承糾舉案之提出,必有暇疵!如果不通過聲復案,依法須提案彈劾盛治仁等三人,需要十三位監委連署,經院會通過成案,如不成案,情何以堪?如果成案,是否會釀成藍、綠因而對决的政爭?造成社會不安?
我看到對此事的評論,有「美麗島事件」比「江南命案」在國內政治民主化的影响上大得多之說,不知有何意義?國內反對蔣家威權統治,爭取政治民主化、言論自由化的各種活動,無論在體制內或體制外,早在「自由中國」案之前,即已萌芽,前輩先賢、識與不識、國內國外彼此呼應,前仆後繼,每一個人,每一件事都是堆砌國內政治民主化、言論自由希望工程的一磈磚、眾志成城,都是為相同的目標、貢献努力,當這些人在為信念奮鬥之際,並沒有大小之分!
在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報禁之後,在總統直選之後,在政黨輪替之後,國內的政治真的民主化了嗎?言論真的自由了嗎?以施明德、黄煌雄等這些滿嘴民主自由的人物,可以以自我的認定、手握的權力去剝奪、限設游文富的創作自由一事來看,我們的社會仍處在另一種威權的統治之下,距人民應享【沒有恐懼的自由】真正民主自由的境地,還有遙遠的路要走!至少要等施明德、黄煌雄這一類人修完尊重不同意見者的自由,捍衛異議者的言論自由課程時,才能算是跨進了《民主、自由、法治、人權》的社會門檻!這也是江南生前追求的目標,沒有認知江南的理念者,請不要再消責「江南命案」!
04/12/2010臺灣公論報

壓制表達不同意見的自由
才是真正的白色恐佈

中國時報於四月十八日刊出<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執行袐書葉虹靈長文: 「景美園區 快補破網」一文,我認為全文論點有違該會〝真相與和解〞促進之宗旨!對於【白色恐佈】之根本函意也瞭解不足,將此一事件歸咎於園區承辦公務員,更不適當!請貴報不要〝壓制我表達不同意見的自由〞刊出這篇投書,使貴報讀者有瞭解異議的自由!〈註: 此文投寄「中國時報」,未見刊登,亦無拒刊通知!我恍然覺悟『中時之父』余先生辦報的精神己不復在「中國時報」的報導、評論中飄盪了!〉【白色恐佈】最令人痛恨的根源,就是『壓制表達不同意見的自由』!此所以從「自由中國」的雷震案起、到「江南」案發時,其間為爭取『表達不同意見的自由』而遭蔣家威權迫害者,不知凡幾!江南、施明德並皆列名其間,而執行【白色恐佈】的官員如汪希苓更是多如牛毛!如今距江南被刺不過二十五年,【白色恐佈】時代的被害人與加害人雙方當事者,還有許多人活着,對於身歴之事,立場不同,說法互異,基於言論自由的精神應該給悍衛不同意見者表達的自由,才能澈底根除【白色恐佈】!
《景美園區事件》起於陳嘉君在人權日當天在現場因認為游文富創作的置地藝術品「牆外」有表彰汪希苓的含意,就動手破壞!這位並沒有經歴過【白色恐佈】的施太太,在盛怒之下,採用了與【白色恐佈】同樣以暴力手叚〝壓制表達不同意見的自由〞的態度,憐其無知,猶有可說!但施明德在事後陪她重回現場,又親自動手、再加破壞,已經給社會做了最壞的示範,更且揚言: 如園區不在〔ニニ八〕紀念日之前拆除,將如何如何,既視法紀為無物,也不尊重園區與藝術家的展出合約,所有作為言行,與當年執行【白色恐佈】的幫凶何異?
監察院之所以介入調查此事,是因為施明德的陳情檢舉,查案委員竟是他在民進黨的同志黃煌雄、沈美真又令人看到了【白色恐佈】時代黨同伐異的手叚!黄、沈不知避嫌,作出了糾舉承辦公務員的定案!遭到文建會不服提案聲復,陳虹靈文中幫監察院指責公務員諸多違失,根本不瞭解現在的公務員,不可能獨斷專行,企劃案先通過委員會審查,報主管單位批准,再依法招標,由評審會審查後開標,承辦公務員依得標企劃圖樣發包、監工、驗收、展出、祇做事務工作,無權表述個人主觀意見!試看評委如漢寶德、許博允、吳乃德等等都是社會知名人士,在藝文界各有其受尊重的地位,据報游文富的標案,曾獲一位評委給予90分的高評價,承辦公務員能改麼?
公務員是常任文官,不須為工作職責以外的事負責,無論瞭不瞭解、同不同意展品的內含,既無發言權,就無失責過!陳虹靈文中指責: 這種招標文件如何產生,如何通過公務體系層層關卡,作品為何可通過驗收,公務員是否具備專業素養與清晰的人權理念等問題,均是監察院調查的關鍵。若更深究這些規劃與執行產生誤差的原因,當在於園區規劃運作未能充分善用專業資源。景美園區雖設有長期規劃諮詢委員會,由公部門與民間團體、學者專家共同組成。但針對「開園」這等重要的年度活動,在僅有的一次全體委員會討論上,以兩小時的會議時間要進行園區營運管理業務、修繕工程業務與世界人權日活動(又分八大主題)三大項目的報告與討論。在討論時間不足,活動細節未明等狀況下,仍有委員表達擔憂與提醒。園區卻在執意執行釀成紛擾後,至今仍堅稱這是委員會的共識。』並稱『這和多位委員的認知有明顯落差,亦是監察院直指「主管人員未善盡公務員職務上應行注意之義務」的重點所在。』陳文為何不問監委為什麼不複查評委為何不慎重其事,多開幾次全體委員會?如何通過審查?是多數决?是一言堂?如「主管人員善盡了公務員職務上應行注意之義務」是否有權改變評審會的决議,就可以不會被〝糾舉〞呢?
我不是為與陳打筆仗而寫此文,作為一個言論自由追求者,我認為我愈不同意〝有表揚汪希苓意涵〞的文字、意象、談話等等的任何表達方式,我更應該尊重他們表達的自由!這才是根除【白色恐佈】最有力的態度!
我呼籲施明德、陳嘉君向游文富、王壽來、朱瑞皓道個歉!也希望黃煌雄、沈美真主動撤回『糾舉案』!如此,才能符合追求<真相與和解促進>的宗皆與精神!
2010/04/15臺灣公論報

監委定案遭聲復應有迴避制度!
從文建會聲復景美人權園區被糾舉案說起,文建會日前行文監察院,就該會所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官員王壽來等二人,被該院提案糾舉,提出聲復。依監察院現行的規定,原查案委員,在審查聲復書之後,如果不同意,就必須對提出聲復的單位主官及被糾舉官員提案彈劾,在十三位監委連署後,成立彈劾案,移送司法院公懲會懲處,處分重則撤職,輕則申誡。依慣例,被彈劾者若是政務官,一定去職!如同意聲復,却並不撤消糾舉紀錄,祇是被糾舉人無須立即調離現職而己!因為「糾舉」〝是不必送公懲會的彈劾〞,祇是因其不適任而必須調離現職!因此,一般主管在下屬被監院糾舉,即使明知不當,因為是平調,沒有其他處分,也多鄉愿的勸受糾舉者接受,另行設法按排補償!
這次文建委主委盛治仁為維護所屬執行公務的尊嚴,爭取公道,毅然為部下受不當的糾舉提出聲復,甘冒聲復不過可能被彈劾去職的風險,展現了國內政界少見的政務官風骨,值得讚揚!此事己經成為政壇的焦點話題之一,凸顯了監委行使監察權的問題: 監委行使職權,沒有制衡機制,也沒有迴避機制,使查案委員享有〝獨裁〞大權!以本案為例: 查案委員黄煌雄、沈美真在本案發生之前,曾到現場參觀,對於案中被糾舉的裝置藝術品【牆外】並沒有表達任何不滿、指責、抗議的言行!却在接受剛好在輪值時,接獲施明德及其妻陳嘉君檢舉案,查案後,作出對承辦公務員「糾舉」,認為他們不適任,應立即調離現職!監察委員有聞風言事,自動調查之權!黃、沈ニ人在事前到場參觀,並未當場告知承辦公務員有任何不妥,在施、陳提案檢舉時,就職場道德而言,應該自行申請廻避,更何况監委與施明德曾同為民進黨從政同志,更應有避嫌的警覺,以維護監察委員的清譽!但監察院並無相當的機制,可以限制監委查案的適格性,祇能寄望於監委的自愛!再者,當受監委彈劾、糾舉、糾正成案的當事人對處分不服,提出聲復時,審查聲復案的又是原查案及提案委員!完全沒有制衡及迴避機制,對當事人的權益,不但沒有保障,更要担負聲復不成,主管官員可能連帶被彈劾的風險!如果聲復獲得同意,糾舉紀錄並不撤銷,祇是當事人仍可留任原職; 如果彈劾案沒有成立,提案委員也無責任,依然是〝御史大人〞!合理麼?
2010/04/18臺灣公論報 

監委如違法違憲由誰監察?
從黄煌雄、沈美真要求文建會撤回聲復說起

報載監察委員黄煌雄、沈美真於四月七日約談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就文建會為該會所屬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主任王壽來,副處長朱瑞皓遭監院糾舉; 該會不服,向監院提出聲復案行使審查權!
報導指出﹕雙方談話約兩小時,黄煌雄、沈美真要求盛治仁〝重新考慮〞聲復案。理由之一竟是監察院有史以來,對公務員、公務單位施行監察權,一經定案,從未見有任何聲復案被提出,這是第一次!
他們在對外發表談話時,對於文建會不服糾舉,兩位監委以重話回擊。黃煌雄批評,文建會讓爭議向上延燒,給人黨國幽靈浮現之感。沈美真更質疑,有官員認同白色恐怖的做法。
他們枉為監察委員,竟然不顧法令對被監察院定案的公務員、公務單位權益保障的聲復制度﹔監察委員有接受聲復依規定辦理的義務,想用〝和稀泥〞的手法,逼聲復單位撤回聲復案!
可能是黃、沈二人自知這次糾舉案的通過,確有暇疵!如果接受聲復,審查通過,被糾舉人就不必調職,等於自承過錯!如不通過,必須提案彈劾,送院會决議,需獲得十三位監委的連署,才能成案,如彈劾不成,何以自處?
但是如果盛治仁在這次談話之後,真的撤回聲復案,就坐實了他在决定提出聲復案時,考慮不週,輕率從事,或則被監委〝嚇倒〞!畏首畏尾,根本沒有大臣風範,今後如何能使文建會所屬員工心服口服,就不配做政務官!
王壽來曾接受媒體訪問,批評監委巡察時沒意見,直到施明德夫婦抗議,態度才轉變。沈美真痛批:「亂講,我非常生氣。」她特別拿出巡察紀錄,證實監委當場提出意見,認為汪希苓特展不妥適
雙方截然相反的說法,必然有一方說謊,如果沈美真真的提出可以被確認的〝巡察紀錄,證實監委當場提出意見,認為汪希苓特展不妥適〞作為証据,則王壽來就是說謊的一方,所得的處分,應該不祇是〝調離現職的糾舉,而應該與被黃煌雄彈劾的郭冠英一樣,因《欺瞞亂言、不機智果敢》彈劾王壽來,送公懲會議處!反之,王壽來一如盛治仁在聲復案所說: 「受糾舉人已善盡應注意之義務,若懲處,將使公務員怯於任事。」不應被糾舉!說謊的一方,在真相明確後,不但有人格道德上的問題,也可能涉及刑責,應該邀集巡察當天在場人士作証,並請沈美真公佈巡察紀錄以昭信!
此案涉及三個嚴肅的議題: 一是言論自由的觀念與認識,此案因施明德、陳嘉君用暴力破壞游文富的創作,侵犯並剝奪了他的發表自由而起,但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另文再談!其ニ是公務員受懲後的申訴權的保障機制之欠缺,造成公務員〝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主因!其三就是涉及憲政體制的監察院、監察委員在現行的體制下,設若監委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有違憲、違法、越權、循私的行為,誰來監察?如何退場? 2010/04/21 臺灣公論報 


『監察院將如何處理聲復案考驗憲政體制能否落實』
政府各級公務部門都在注視監察院如何處理文建會提出的聲復案,因為傳言查案監委黄煌雄、沈美真在約談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時,曾要求他主動撤回聲復案﹔理由竟是監察院歴來對公務機関、公務員審查定案,無論是彈劾、糾舉、糾正從未有任何機関單位向該院提出聲復案,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
黄、沈二位身為維護憲政體制的〔御史〕,却在履行職責義務時、十分鄉愿的以『並無前例』為由,要求盛治仁違法撤回聲復案,如盛治仁扛不住壓力,果真撤回,必將引起是否違憲的爭議!因為撤回之舉,不但也是監院史上第一次,更將形成阻卻公務部門今後向監察院提案聲復的先例,使體制上制衡監委濫權的機能,喪失功效,將使監委無所忌憚,公務員動輒得咎,申訴無門。
聲復制度之功能,旨在防止監委濫權,因為查案委員祇有二位,通過糾正、糾舉案祇須五位連署,門檻不高,監委之間互通聲氣,即可成案,由於糾正、糾舉案不須送公懲會懲處,涉案之公務部門都不願多事,以致迄無聲復前例!因為公務部門提案聲復,如果未獲通過,查案委員必須對提案聲復機関主官提出彈劾案,須有十三位委員連署,提交院會審查通過成案,被彈劾者移送公懲會懲處,如係政務官祇能辭職!反之,如彈劾案不成立,糾正、糾舉案的聲復就獲得了平反!
盛治仁為文建會所属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主任王壽來等被糾舉提案聲復,不但甘冒被彈劾的風險,展現政務官的風骨,並且履踐了監察體制賦予的職權,當然引起公務員與政界的関注,都在等着看盛治仁是否能堅持到底,希望這次聲復案,能為憲政體制寫下新頁!

                                        2010/04/14 臺灣公論報
2010/06/09 聯合報】報導
監察院處理首樁糾舉「聲復」案,監委黃煌雄、沈美真認為文建會「處理不當」,昨天改提彈劾案,召開彈劾委員會;沒想到彈劾案  遭十三位委員「打槍」,一面倒地指彈劾程序疑義不少,罕見地撤回彈劾案,連表決都沒表決。 這項彈劾案被撤回,除了這是史上第一次糾舉「聲復案」,也創下彈劾案未表決就遭撤回的紀錄。彈劾委員會要求提案人黃煌雄、沈美真在下次彈劾委員會上,將聲復不當理由寫進彈劾案文,並將糾舉內容交代清楚。
黃、沈所提糾舉案,是因文建會去年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舉辦人權系列特展,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妻子陳嘉君抗議藝術家游文富的公共藝術裝置「牆外」放在「汪希 苓特區」,等同歌頌汪希苓,並至監察院向黃、沈陳情。
黃、沈兩人自動調查後,提出糾舉案,要求文建會處分,將文資總處籌備主任王壽來等調離現職;監委認為王壽來等失職,明知展示地點的敏感性,卻未審慎規畫辦理。
糾舉案送至文建會,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經多次向王壽來、副組長朱瑞皓查證、深談,認為糾舉與事實有出入,提出「聲復」救濟。由於監察法對聲復案未有詳細規定,聲復案送監院後,黃煌雄於四月三日約詢盛治仁,昨天改提彈劾案。彈劾委員會共有十三位監委,多數監委質疑,聲復案是為糾舉救濟,為何聲復仍由黃、沈兩人處理?而不是另組委員會?部分委員也認為,這是監察院首件聲復案, 應做成案例,作未來參考。

 「中國猪」與「台巴子」
 談言論自由的過與不及
這幾天的熱門話題是﹕民進黨藉的立委,以管碧玲為主,在立法院質訽行政院長劉兆玄,指責有新聞局駐外官員,用く范蘭欽>作筆名,在網路上發表文章,用字遣句,辱及台灣,並且强調此文稱台灣人為「台巴子」,是不可忍,要求行政院嚴辦!因此,被點名涉嫌的我國駐加拿大多倫多的新聞處官員應召返台向主管機関說明情况,後續發展如何,猶待觀察,暫且不談!我所関切的是﹕今日復見文章賈禍,言論自由云手哉!?
在民進黨的前身黨外時代,為了反抗白色恐佈,爭取言論自由,在如雨後春筍般的黨外雜誌中,刊載了許許多多時任公務員而支持開放言論的作者宏文,他們當然用的是筆名,在當年國民黨威權統治之下,主管出版的新聞局,也祇是用出版法來查扣雜誌,並沒有對任何用筆名的公務員,作出任何行政處分,更不見當時「官派」的立法委員質詢行政院,要對他們動輒開刀,民進黨成立之後,其中有不少人入黨,可以談談往事,說說言論自由的社會價值,建立不易!今天,民進黨的立委却在立法院中狺狺於不合己意的文章,要求行政院嚴懲作者,是不是綠色恐佈猶甚於白色恐佈呢?
當深綠人士高喊中國猪滾回去的時候,當榮民被稱為老芋的時候,甚至莊國榮罵馬英九小歪歪的時候,又見過甚麽人被處分了?當阿扁執政八年期間,多少公務員在鼓吹建立台灣國,也沒有人依叛國罪起訴,無他,言論嘛!言論自由寧可過濫,不可不及!過濫自有社會公評與司法救濟可以平衡,不足、就很容易又再被威權掌控!今日的言論自由,如果被民進黨人踐踏,除了仰天長嘆,夫復何言?
還有,被管碧玲誤認為極大侮辱的「台巴子」一詞,是大陸沿海城市民間對台胞的通稱,原詞是「台霸子」,霸子有大哥的意思,後來因各地方言發音不同誤傳,成了「台巴子」!却並非辱詞。管大媽向來反中,不求甚解,所以誤会了!
 2009/03/08  臺灣蘋果日報

再談「中國猪」與「台巴子」

主旨: 言論自由的泛濫問題,可以經由立法權約束規範、可以交由司法權救濟裁判、但絕對不可以讓行政權干涉管轄。(阮巴子曰)
我在蘋果日報發表了「中國猪與台巴子」一文,在網路上引起極大的反應!我閱讀了千餘條網上文字,在撰寫此文時,才發現我的電腦中毒了,被迫停筆送修,遲至今日才能續寫!向網友們再說幾句,解釋清楚!謝謝。
言論權可以經由立法加以約束規範前文主旨在反對管碧玲以立法委員的權力,向行政院施壓,要求懲處郭冠英,因此郭冠英是文章賈禍,殆無疑問!這種另一形式的文字獄起於理當為民喉舌的國會民意民表,豈不矛盾?管碧玲有權對"范蘭欽"的文章表示異議,不但可以寫文章加以駁斥,更可以積極作為,在立法院提出法案,立法禁止省藉偏見、種族岐視的法律,明文規定正面表列如: 台巴子、呆胞、中國猪、外省狗、山地人、大陸妹、阿米哥、老芋啊‧‧‧‧‧﹜等等文字稱謂皆屬法所不許,以期澈底解决文字、言論涉及族群與省藉的偏見,岐視問題!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氾濫不當的言論可以交由司法救濟裁判"范蘭欽"的言論在引起爭論後,己經承認自已就是"范蘭欽"的郭冠英据說己經被人向司法機関告發,成為被告,這也是正確的做法!
限於篇幅,我不能在此詳論這兩種正確性的道理與法源,將邀請和我看法見解相同的朋友們共同具名,發表專論!
族群岐視與省籍偏見是中華文化的傳統中國人大概從戰國時代起,就養成了省藉偏見與族群岐視的文化,當時因各國交相攻伐,當然會相互輕侮,傳承後代,大焉者南蠻北夷、東倭西戎、小焉者則勝例舉﹕如東北鬍子、山東夸子、河北槓子、湖北九頭鳥、湖南驢子、河南騾子、四川耗子(老鼠)、江西老表‧‧‧等等,這些稱謂,大致上三分寫實,七分戲謔。前經濟部長趙耀東先生是我的杭州先賢,他常自稱「趙鐵頭」,鐵頭就是"外省人"對杭州人的謔稱!
至於"中國豬"一詞,始於八國聯軍侵華之際,因為前清規定男人後腦留髮辮,而且中國人當時也不太重視個人衛生,所以被列强包括日本在內的軍人辱稱為"中國豬",不過請注意: 當時台灣尚未割壤給日本,仍是大清國的領土,"中國豬"這個百分之一百的辱詞,是包括く臺灣同胞>在內的!現在的臺灣人不明所以,濫用此詞,卻不知辱及先人,可憐亦復可嘆!

為人高級、非種族省藉之別、更不能用貧富界定
郭冠英是我的朋友,但他的く高級外省人>一詞,雖語帶反諷,我並不認同!李敖說郭是窮小子,不高級,他李敖有錢才高級,坦白說﹕他李敖口袋幾個敲着叮噹響的銅板,比王又曾多麼?為人高級純是個人修為,無関省藉、種族、膚色、宗教!即使高尚一詞、當世之人,能當得起的,幾稀矣!
関於「台巴子」的解讀,各有說法,我想爭辯,但請到臺北市復興南路近忠孝東路口處,有一家知名的火煱店招牌掛着〝川巴子〞三個大字; 另外在大陸皖南有一處〝游擊隊烈士墓園〞掛頭牌的支隊長〈約為上校-少將編階〉名郭巴子!〝巴子〞並非辱詞,由此可証!在此宣佈效法「趙鐵頭」﹔以後如撰寫評論臺獨的文章,我就用"阮巴子"作筆名!如何?
2009/03/12大媒體網站

         給管碧玲的公開信
并呼籲公懲會不要干涉言論自由
民進黨藉的立法委員管碧玲﹕自上週起,妳每次都以在部落格上有名"范籣欽"的作者,發表了涉及"辱台"的文章,在立法院以委員責權,向行政院提出質訽,要求行政院長劉兆玄查辦﹔甚至嚴懲被妳指認使用這個筆名的現任新聞局官員郭冠英,更在記者會上提出要求總統馬英九表態處置郭冠英!就我這個有五十年文字工作經驗,曾參與爭取言論自由而出過力的人看來,妳犯了下列幾個錯誤,必須清楚的告訴妳,希望妳知過能改:

: 有負職責: 在部落格發表文章,提出個人對人、對事的意見,是受憲法保障思想自由範疇內的言論自由,身為一個民意代表,更肩負保障言論權不受行政權干涉的重責。而妳却為了妳不同意文章的內容、用詞遣句,濫用立委職權,要求行政權來管轄言論權,本未倒置,有負職責!是謂不智。

: 不求甚解: 被妳指為極端侮辱台灣人的「台巴子」一詞,原詞是「台霸子」,「霸子」一詞出於洪門四川袍哥,霸子是大哥的恭稱,川籍軍人帶到台灣眷村,由眷村子弟組成的外省掛兄弟沿用。這些人很多在80年代大陸開放之初,因為跑路就到大陸沿海城市發展,往往為了建立社会地位,自稱某幫霸子,時間長了,大陸沿海一帶叫臺胞、台商做「台霸子」,成為俚俗稱謂,却因各地方言發音不同,有些地方轉变成「台巴子」,這個「巴子」又與東北地方粗口「媽啦巴子」的巴子含意不同,在台北市復興南路近忠孝東路交界處,有一家相當具規模的四川火鍋店,店就叫「川巴子」!大陸有一部電影描述國共內戰時,紀念共軍游擊隊領袖對抗日軍被捕後遭槍决,成為烈士,男主角在戲中是四川人,是等同上校-少將編階的支隊長,正式名字是〝郭巴子〞!可証〝巴子〞是妳口中强調的辱詞!妳以反中自命,但對敵情研究太懶了!
三﹕不識人性﹕言為心聲,自有文字以來,人類用文字表達所見所思,其來有自,而寫作必受情境影响,所謂李白杯酒詩百篇,杜甫撚斷三莖鬚,妳今日以强勢的姿態,企圖壓迫行政權來管轄言論權,即使得逞,亦不能改變作者的思維,作者即使屈於威權,祇須改用"卿來犯"作筆名,繼續發表相同類似的文章,即使妳號稱管大媽,也管不勝管吧!
在此插一句: 行政院長劉兆玄。三月十七日在立法院院会清楚確立此事是個人言論,行政院表示遺憾的定調,是尊重言論自由值得鼓掌喝彩的表現! 由於劉院長的表態,我在此呼籲公懲會不要接受以行政權干涉言論權的「郭冠英」移送案,新聞局人評會把燙手山竽丟給你們,你們為什麼不丟回去呢?

天理何存?!
 悼江南兄遇刺殞身
1984年〉十月十五日江南兄遇刺不幸的消息,使我澈夜眠。千頭萬緒,實在想不通冷血的殺手,為何要取他性命?此事一日不能澄清,作為一個朋友,實在不甘心!
我在臺灣做記者時,雖己常聞江南之名,印象並不深刻,來美之後,讀到1975年元月號「七十年代」月刊,有他評擊臺灣政壇特權的一篇文章,其中一叚涉及我與家兄,事屬傳聞,乃撰文更正,這是我與江南兄發生淵源之始。其後常在各報章雜誌上,讀到他的文章,也交結了一些相互往來的朋友,對他有了較深的印象。
「加州論壇報」創刋之後,由間中的朋友介紹,我承董事會决議,與江南兄接洽他重寫「蔣經國傳」在本報刊登事宜,我們開始交往。「蔣傳」開始連載,我們二人皆成衆矢之的,承受來自各方的壓力,經常在長途電話中,互相砥礪,以威武不屈為誡!
相交二年,我們祇見了三次面: 第一次是在去年夏天,他為「蔣傳」連載事,專程來洛,雖然祇是怱怱一晤,但他處事有條不紊,談吐豪爽不俗,給我很深的好感。第二次是今年初,我應約到舊金山去專訪趙紫陽,江南兄抽出一天的時間陪我,忙完了正事,他駕車上山,帶我去觀賞金山大橋全景,此時,夕照餘暉,映着潾潾波光,真是氣象萬千!我不覺讚嘆,他說: 「中國的山水,比此地好看多了!」深深地表露了他的故國之思!最後一面是他到洛杉磯來參加「加州論壇報」二週年的餐會,我們接席而談,評事論人,十分痛快,想到這次聚首,竟成永訣!
江南兄之死,不但震動了美國華人社會,港、台兩地,乃至中國大陸、識與不識,也都十分重視,對他究竟為何遭此毒手,言人人殊,而免把「蔣經國傳」一書的寫作,視為原因。此說頗可存疑,因為「蔣經國傳」的寫作與發表,始於十年前,他且曾去函向王昇、蔣緯國、張其昀、楚崧秋等蔣經國週邊的人,索取資料,雖則「多避重就輕,塘塞了事」〈見蔣傳序〉,却並沒有對他作不利的行動,而「蔣傳」首版問世,距今已有八年,重寫的「蔣傳」在內容方面,且更正了首版許多謬誤。並肯定蔣經國後期對臺灣經建的貢献!若此時為此事殺江南,豈非更加刺激「蔣傳」的銷絡?我把這個想法,在慰問的電話中告訴崔蓉芝〈劉妻〉,她也說: 「是沒有道理!」
江南兄好朋友,廣交遊,常急人之急,又長於表達,在他口中筆底,常有不傳之袐、難得聽聞的內幕!近來,他致力寫「龍雲傳」,曾遠赴昆明搜集資料,十月七日在電話中告訴我說: 「找到了許多好東西,有時間詳細談。」言下相當興奮!而在不久前,他又連續撰寫有関吳國楨的事,這些,都是敏感的問題,是否因而賈禍,則得而不知了。
以一個文人,竟遭策劃週詳的暗殺,本就是沒有天理的事,不但江南兄死不瞑目,朋友們不得真相,也不能甘心!
                        19841018日論壇報





春來江水綠如藍,能不憶江南
籲請李總統下令徹查江南命案
三月二十日臺灣時報第一版頭題報導:「美國江南事件委會致函李總統,要求另設小組調查槍殺案真相」。內文指出:江南事件委員會認為:江南命案在舊金山地方法院審訊告一段落,被告董桂森在庭上供出一個新的幕後指使人名,在臺坐監的陳啟禮等人也表達了重審的要求,在江南案於臺灣已完成司法審判二年多以後,因為發現了一些新而富有法律意義的證言,因而宜由新任總統下令組成一個委員會,就江南案展開新的調查。」

呼籲重新調查命案真相
江南事件委員會係於江南命案發生後,由江南(劉宜良)治喪委員會改組而成,由柏克萊加大教授王靈智擔任主任委員,委員皆係江南生命友好,我也是其中之一,但十分慚愧,前後僅僅參加了兩次集會,對該委員會三年多來為江南事件追查真相所作的各項努力,均無貢獻。讀了上述報導,我覺得作為唯一在臺灣的委員,我有義務與責任,提出呼籲:請李總統重視該委員會的要求,下令組織一個由社會公信人士為成員的調查小組,調查江南命案的真相。

江南遇害於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五日,距今已三年五個多月,雖然涉案人自汪希苓以下,皆已繫獄,但對殺害江南的動機,各說各話,並無一個可以為公眾採信的理由,有司於審訊期間,未曾深究,認真追查,僅依各被告口供作判決依據,是以難杜悠悠之口,三年多來本案的陰影影響仍然籠罩著國家與社會,成為政治開放的無形絆腳石!
董桂森在美國法庭上發表的聲明,與當年案外關係人張安樂指陳,都說江南命案的幕後指使人是蔣孝武,而蔣孝武是我國現任駐新加坡商務副代表,具有代表國家的身分,為了江南命案,外電爭相報導他有教唆殺人的嫌疑,此於國家的形象,損害之大,不言可喻,為了蔣孝武的清白,為了澄清江南命案的真相,為了國家的形象,都有必要如江南事件委員會指出的要求:「任命一個具有社會公信力人士的委員會,重新調查江南命案的真相!」
蔣經國傳不是唯一理由
江南命案發生後,涉案人的供詞,指江南撰述「蔣經國傳」一書,成為賈禍之因。事實上,江南寫「蔣經國傳」,始於一九七二年,他以此為攻讀博士學位的題材,擬寫作學術論文,當時曾致函國內政要張其昀、王昇等十餘人索取資料,可見他寫「蔣經國傳」,是國內政壇已知之事實,若謂要「教訓」江南,何以要等十多年後才動手。
更何況「蔣經國傳」第一次出版於一九七四年;江南因故改行經商,並把搜集到的資料重新整理,放棄了博士論文的寫作,改為寫傳,於一九七二年起發表於香港出版的刊物「南北極」連載,一九七四年四月,蔣介石總統去世,「南北極」抓住機會,將尚未連載畢的「蔣經國傳」發行單行本,而其中內容,甚至江南本人事後亦表示甚不滿意,何論國府政壇情特等保守人士?為何當時又不曾對江南採取行動呢?可見,這次江南被殺,撰述「蔣經國傳」應該不是唯一的,或是主要的原因。
自國府遷臺以後,臺灣地區的資訊管道,乃至內部言論被嚴格控制,成為一言堂。但是在海外,三、四十年來討論批評國民黨,國民政府乃至蔣氏父杛的書刋著作,猶如百花爭放,稗官野史如唐人寫的金陵春夢,對蔣家的侮辱,可謂不忍卒讀。另如曹聚仁著的「蔣經國論」,也比江南著「蔣經國傳」中的批判要嚴厲許多,而曹聚仁與蔣的關係,比之江南僅具名義上的師生之份,更為深厚,汪希苓等所供責其叛逆,是說不通的。因為江南生前與蔣家往來,可考者不過兩次,即江南兩度訪問浙江奉化蔣家故里,將每次拍攝的許多照片、影片,托人轉送給蔣家而已,這都是在一九七四年「蔣經國傳」南北極版發行之後的事,蔣家不但收受了這些照片、影片,並且也禮貌的酬謝了江南的善意,相信蔣孝武也應該看過這些照片與底片,又何以事隔經年以後,反因他修訂改寫「蔣經國傳」而取他性命?並且時機選在「蔣經國傳」在「論壇報」連載已畢,即將發行單行本之前,豈不是在為「蔣經國傳」作免費宣傳廣告麼?
「蔣經國傳」至今仍為政府禁書之列,但在江南命案發生後,國內即出現盜版,在各種政治性集會的場命大量出售,嚴重的侵害了江南遺孀崔蓉芝女士的權益。如今,江南死了,蔣經國也死了,請新聞局考慮,可否准許「蔣經國傳」公開在國內發行,一則可以讓國內同胞普遍的讀到這本影響國運的書,瞭解它的內容究竟寫了什麼?怎會掀如此軒然大波!再則也可以使江南生前希望「總一天,這本書會在臺灣發行」的心願實踐!
江南渴望中國和平統一國內的新聞媒體,在江南命案發生後,把江南描繪形容成為一個極端親共的左派、左傾者。事實不然,江南給我的印象,與我對他的瞭解,是一個渴望中國和平統一的愛國者,他對中共的批評,有時甚於對國府的指責,還因此失去了他在中共駐舊金山總領舘為舘員講解美國政治的兼差。
本名劉宜良的江南,江蘇省靖江縣人,這是他以「江南」二字為筆名的由來。靖江縣在國、共內戰期間,屬「紅白區」,即時而由中共佔領,時而由國軍光復的地方。他的父親反共,擔任國軍支持的清鄉隊長,結果在共軍進據時被殺。江南是時方才少年,其後隻身離家,走上海,隨軍來臺。他的母親在中共統治下被清算、鬥爭、餓死,身負如此家仇,江南會親共嗎?中共會信他嗎?江南為美國的華文報刊寫作,中共對他作統戰有之,江南為了寫作搜集資料而赴大陸也有之,若說他是左派,不但他本人不肯承認,真正的左派也不肯承認,因為在意識型態上,江南是相當排斥共產主義,而生活又十分資本主義化的!
據江南自道:他在臺時曾入政工幹校就讀,這就是他與蔣經國總統師生關係的由來。他說:為了前途,他拒絕分發到軍中任政戰官,因此以不參加畢業典禮的手段,達到退役的目的。由此可見江南個性之執著,絕非隨波逐流,人云亦云,左派云乎哉,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江南好朋友,廣交遊,常急人之急,喜管閒事,又長於表達,在他口中筆底,常有不傳之秘,難得聽聞的內幕,政海軼聞,名人掌故,由他娓娓道來,更增趣味。他又勤於寫信,國、共雙方政界。新聞界與文化界與他衵信往來者,頗不乏人。他死後,國內新聞界爆出他是雙重間諜,甚至三重間諜之說,究係事實,還是為了某種原因厚誣死者,也是應該調查清楚,澄清真相的重要事項。

三次見面晤談印象深刻
我與江南一共只見過三次面,第一次是為了洽商「蔣經國傳」在「論壇報」連載事,於一九八三年夏天,他專程自舊金山到洛杉磯,我時任「論壇報」副社長,代表報社接他,雖是匆匆一晤,對他處事有條不紊,談吐豪爽不俗,深具好感。第二次是一九三三年初,我赴舊金山採訪中共總理趙紫陽,經他的指點安排,才能順利的把「論壇報」發起千人簽名抗議中共非拘禁黃賢的抗議書與簽名單,交到趙紫陽手中,黃賢因此在被拘年餘後,才在紫陽返國月餘,受到公審。第三次是一九八四年二月十四日,他專程程到洛杉磯參加「論壇報」的二週年聚會,我們接席而談,評時論政,十分痛快,想不到這次聚晤,竟是最後一面。
我們在舊金山見面的那一次,為了要幫助我完成採訪任務,並遞交抗議書,江南抽了一天空陪著我各處奔走。事畢,他開車上山,帶我遠眺金山大橋的全景,此時,夕照餘暉,映著粼粼波光,真是氣象萬千,我不覺讚賞。他說:「中國的山水比此地好看多了!」深深表露了他的故國之思與愛國之深!
我們見面雖然只有三次,但是自初識後,幾乎保持至少每週一次的電話聯絡,大多是為了「蔣經國傳」中的各種問題,有時也談天說地,他曾表示:待小兒子受完教育,就要退休回中國養老「那時候」,他說:「中國已經現代化了!」可見江南對中共的現狀是不滿的!
江南常急人之急,交了許多朋友,卻好為人借箸代籌,無形中也開罪於人,他在朋友中的口碑,譭譽不一,但對不鼓遇刺身亡,識與不識,莫不嘆息,無論如何,以一個文人,竟遭策劃週詳的暗殺,本就是沒有天理的事,直可使人神共憤,不但江南死不瞑目,朋友們不得真相,也不能甘心,所以治喪委員會在喪禮上致送的輓聯說:「誓將哀痛淚,淨洗江南碑」,喪禮過後,治喪委員會改組為江南事件委員會,三年多來,不斷舉辦座談會、演講會和各種社會運動,並曾集結海內外有關評論文章出版,是江南遺孀崔蓉芝失去丈夫後最大的精神支持支量!
如今,崔蓉芝已經公開表示:她對置江南於死的陳啟禮、吳敦、董桂森等,不再抱恨,但絕不放棄追查槍殺的真相。相信任何人能體會到這位寡婦的悲壯心情,予以援手的。

寄望江南命案水落石出
近日以來,國內已在為孫立人、張學良翻案,追查事實的真相,李總統從善如流,立即命令國防部解除對孫立人的行動限制。而江南命案對國內政局近三年來的影響,十分深遠,也可以說,江南的血沒有白流,才會直接、間接的轉變了國內政治氣氛。但為什麼要他流血?請告訴他,告訴崔蓉芝,告訴天下所有的人吧!
 自蔣經國總統逝世,國內政治氣氛丕變,李總統重視自由民主精神逐漸顯,法治人權的趨向也已確定,國內過去四十年來政治禁忌所造成的冤、錯、假案,相信會在今後一一平反,嚴冬將盡春已來,在這個春來江水綠如藍的季節裡,作為江南的朋友,想起江南,覺得更應該要使江南命案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1988/03/27 臺灣時報

「蔣經國傳」在論壇報連載的始末與影響
我們本意在紀錄歷史
不料卻改寫了歷史 
發生於三年前的江南命案,最近因為涉案人董桂森在美出庭受審;陳啟禮在台揚言發現新證據而要求再審,又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江南之死,三年多來人皆云是為了他在論壇報發表的蔣經國傳,眾口鑠金,似成定論,事實上疑點甚多,殊堪探討也。

敲開了封閉近四十年的枷鎖
江南著「蔣經國傳」在論壇報發表,當時我在該報服務,承辦洽稿、閱稿、校稿事務,自始參與其事。論壇報同仁為了是否應該刊登此一必定引起爭論的書稿,曾反覆討論,引起激辯,終於決定:基於紀錄歷史的意義,應該接受,所以。在「蔣經國傳」開始連載的第一天,由我執筆寫了一篇社論,題目就是:「盼為歷史留真跡」。不料,事情的發展,卻改寫了歷史,誠屬始料之不及。
三年多了,江南墓木已拱,我也改行習商,物換星移,不但涉及此案者,人人都受此案影響,或多或少的改變了生命的方向,更有甚者,國府在此案強力的衝擊下,敲開了許多封閉近四十年的枷鎖,在各種政策及作風上,均有了大幅度的修改與開放。
日前,在一次新聞界老友歡迎論壇報舊同事返台的餐敘中,大家鼓勵我把論壇報刊載「蔣經國傳」的始末寫出來,撰成報導,以為江南命案真相大白於天下作一旁證。這是我早就應該作的份內之事,只是在江南命案發生之後,案情的發展,不但使我這個當局者深為迷惑,也沉重地打擊了我的心緒。心灰意懶之餘,甘願放棄我熱愛的新聞工作,奉慈命返台定居,謀食商場,過著混混沌沌為五斗米折腰的日子。如今,又要觸及內心的深創鉅痛,傍徨猶豫,不能自己,失眠了兩個晚上。我知道,自此之後,如我一天不把這份工作做了,我將一天不得安寧。與其將來事過境遷,再寫明日黃花般的回憶,不如現在發表我所知道的事實,或可有補於世人對江南命案的瞭解,而告慰亡友!
我自知欠學,不善飾詞,此文面世,必將得罪權貴,考慮再三,決定交給不怕得罪人的「雷聲」發表。對其他友好索稿者,只得方命,還請海涵!

首次在美洲創辦的政論刊物
要談江南命案,「蔣經國傳」與論壇報之間的關係,必須首先簡介論壇報。
論壇報的前身是加州日報,加州日報的發起人是左大臧兄,他曾任台北大華晚報記者,赴美深造,獲得新聞碩士學位,卻以從事電腦上作維生,但念念不忘要創辦一份報紙,終於在一九八一年得償宿願,邀集了三十位志同道百的朋友,集資美金四十萬元,在洛杉磯發行「加州日報」,是年八月四日正式出報。齊振一先生是大臧兄專程從台北請去的總編輯,我則被臨時拉去參加試版,在我的建議下,開闢加州論壇版,以為公眾論政的園地,是為其後論壇報的先聲。
加州日報營運恰滿五個月,於一九八二年元月二日就因資金不足而被迫停刊,經過財產處理手續後,報社把結餘的資金退還股東,其中十三位加上我個人,湊了美金三萬七千餘元,再鼓餘勇,創辦加州論壇報,為了節省開支,以週報形式問世,是第一份在美洲創辦的政論週刊。
加州論壇報的同仁,對於中國內政方面的政治觀點,可說包含了左、中、右、獨,但是大家坦誠相處,以「不黨、不私、不盲、不賣」為共同辦報的宗旨,努力以赴,至少,證諸刊載「蔣經國傳」一事「不賣」是做到了。未料江南做不到。
加州論壇報於一九八三年二月十四日慶祝創刊週年日,宣佈更名為論壇報,因為:「本報以評論時事為特色,旨在喚起華人對國是的關心,提供一個公開的園地,期使任何人對任何事都有發表意見的機會,其範圍固不限於加州一隅,報名論壇,固其宜也!」其時,論壇報只有三位專職人員,齊先生是總編輯,主編政,陳大安兄任總經理,管報政,我以副社長的名義打雜,還兼送報;董事長曾輝光兄,社長張南旋兄以及其餘諸君,均各有正業,除了按時撰稿,僅在每週三貼版時來幫忙,每週四晚上的社務會議,大家聚集一堂,檢討策劃,高談闊論,每至深夜。其後,國、共雙方,乃至台獨聞人、或是海內外學術、新聞界人士到洛杉磯訪問者,也多曾應邀列席,暢論國是,論壇報供應丁胖子小館的牛肉麵待客,也因而名聞遐邇!
我主動接洽刊載「蔣經國傳」
大約在一九八二年秋冬間,我自舊金山友人處得到消息,告訴我江南改寫「蔣經國傳」即將脫稿,中報老闆傅朝樞正在接洽連載與出版事宜。我將此事在社務會議上提出報告,大家討論後認為:

()本報連載的司馬桑敦(王光逖先生)遺著「張學良評傳」已近尾聲,正在考慮適合的長篇接替。
()中報不但是本報競爭者,而且是中共津貼出版的報紙,且傅朝樞本人與蔣氏及其屬下恩怨頗深,由中報連載,恐將失實!
()如能取得「蔣經國傳」的連載及出版權,必定有助於本報的發行。於是議決由我設法與江南接洽。
我與江南,在此之前,雖從未謀面,卻有一段文字緣,彼此都知道其人其事。原來他在一九七五年元月份出版的「七十年代」雜誌上,撰文抨擊台灣的特權現象,把我列入新聞界特權,說我公然在警總記者會上批評警總,居然沒有被送到綠島去管訓,係受到家父服公職的庇護。此事發生在陳大慶將軍任警總總司令期內,陳將軍在聽了我的批評意見後,嚴重的處分了許多不法部下,可見他深明事理,又怎麼會捕我去綠島管訓?我讀後致函「七十年代」更正,編者李怡兄並將副本轉致江南,其時,他住華府,我在紐約,他曾來電致意,略談數語,這是我們之間第一次交往。

雙方達成協議的基本條件
我既受命承辦洽稿,遂透過友人先容,再以電話與江南聯絡,他對論壇報並不瞭解,第一個問題居然說:「你們敢登嗎?」我答以:論壇報曾舉辦「大家來談蔣介石」徵文,並出過「十一評中共」、「雙十論國府」專刊,如何?他聽了大笑,接受洽談。
經過數次在電話中討論後,江南決定親到洛城,與論壇報全體同仁會晤,時在一九八三年夏季。當時,他表示:傅朝樞願出高價,但要求刪改權,他不同意。我們說明:論壇報對任何稿件,除了錯字漏字,從不刪改,以尊重作者原意。在此點共識下,雙方達成協議。
事後,我們曾設法向中報的朋友探聽,證明江南所言不虛,祇是金額有出入,因此,我們認為江南並非貪財之輩,但可能誇大其詞。齊先生與我此後在閱讀他的原稿時,格外仔細,遇有類似傾向與可能的描繪,就用長途電話與他討論,如何修正。這是齊先生為了求真,對歷史負責的態度。

江南地下有知,豈能瞑目?
在江南來訪後,論壇報內部產生了應不應該刊登「蔣經國傳」不同的意見,幾乎在每次社務會議中,都作了相當的討論,也曾屢屢引起激辯;不過,全體同仁都能遵守對外保密的協議,消息不曾外洩。猶記在「蔣經國傳」刊出的前夕,時任外交部北美司長的章孝嚴兄赴美公幹,自華府返國,道出洛城,電約小聚,我們閒話家常,漫談國事;談話時,我始終在作內心掙扎,應不應該告訴他論壇報次日即將刊出「蔣經國傳」的消息,最後,我還是忍住不說。因為孝嚴兄是公務員,碰到這種事,又在返國前夕,如果知道了,必定會增加他處置上的困擾。
江南對論壇報刊載「蔣經國傳」一事,十分慎重,親筆寫了合約,且在合約中規定:保留中國;包括大陸與台灣的版權,他說:「我相信,這本書總有一天會在台灣出版的!」如今,他的預言應驗了,卻是在他不幸遇刺殞身之後,為台灣的一些投機者所盜印,在各種反執政黨的政治性集會場合中發售,每本新台幣貳佰陸拾元,大發利市。盜印者中,據悉有高票當選的中央民意代表,有在出版界以「儲存備胎」著名的九命怪貓,他們不但在掠奪孤兒寡婦的權益,也是在喝江南的血;真是無恥之尤,毫無人格,居然還敢厚顏的在國會中、雜誌上高談要求政府施行法治,可謂禽獸不如!更有甚者,江南一生的願望在中國統一,而他的遺著,卻成為台獨論者非法歛財的工具,用作鼓吹台獨的資金,江南若地下有知,豈能瞑目!

威迫利誘實不足為外人道!
「蔣經國傳」於論壇報第七十五期開始連載,時在一九八三年七月中旬,立即轟動,引起了各力面的注意,也引致各方面的壓力。由於論壇報的同仁都是自台赴美,每個人在台灣各有不同的交往,台灣約有關方面透過各種不同的關係,與各個同仁接觸,要求停止連載,或是轉售版權,價碼從美金三、五萬元開始,逐步昇高到二十萬元。由於論壇報財務狀況相當窘迫,幾乎每次社務會議中都會為了應該堅守原則,還是應作「戰略轉進」(接受條件,另辦新報)而發生激辯,最終採取無記名投票辦法,決定拒絕接受任何條件,卻已伏下同仁間後來分裂的種因!
當然,江南與我二人,不但首當其衝,而且是眾矢之的,許多針對我們個人的條件,也從不同的管道提出來。這段時間,對我而言,猶如一場惡夢,我好交朋友,相識又多,為了此事,電話與訪客,可說每日盈門,也分不清究竟誰是負有任務而來;誰在趁機向有關方面表態立功?誰是真正的出於關心與愛護?反正威迫利誘之詞,人情冷暖之間,都看遍了,個中滋味,實不足為外人道也!
我在台的家人,也受到牽累。一向忠黨愛國的母親,臥病已久,為了我懸心不已,深怕我罹不測之災;久服公職亦已退休的父親,更受人情包圍,頻頻來電查詢;家兄大正服務於中華日報,正常昇遷的管道就此絕緣,迄今還受到委屈,使我負疚良深。
捲入江南命案漩渦之中,幾遭滅頂
這段期間,我既出於收入不足,為了兒子升學的費用煩惱,又要承受各方壓力,可謂心力交瘁,幸得內子全力支持,才熬過來,不致逾越。我於一九八四年八月起,應楊敦平兄之邀,到世華電視台任副總經理,一則是為增加收入,再則也是希望在「蔣經國傳」出版前,不要再受到各方的壓力。不料江南命案發生,我還是掉在漩渦之中,幾遭滅頂!
在此,我要作一嚴正聲明:在論壇報刊載「蔣經國傳」期間,時任新聞局長的宋楚瑜,自始至終,沒有出面與論壇報同仁;包括我本人在內,作任何接觸、談判或加施壓力!
宋楚瑜與我同為預備軍官十三期憲兵學校同學,這一期的同學,迄今尚有不定期的餐敘聚會,互有往還。不過他側身仕林,居廟堂之中,我則頑劣不馴,遊於湖海之上。論壇報創刊後,我曾以記者身分,應新聞局之邀,返國訪問;不過訪問結束後,我並沒有循例作歌功頌德的報導,卻寫了一系列呼籲政治開放的文章,如黨禁、報禁、選舉、裁撤警總、國會改選、破除迷信等,據說他因此遭受批評甚至責備,我一直甚感歉然。但這是一九八二年間的事,與「蔣經國傳」無關。自論壇報連載「蔣經國傳」之後,我再見到宋先生,已是江南命案發生之後,也是我奉慈命回國定居改行從商以後了。

嚇得傅朝樞飛到紐約去避難
江南於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五日上午七時許在自宅車庫中遇刺,我在午前十一時左右,即獲得其妻崔蓉芝來電通知。當時傳說紛紜,卻都指國府派人在美行凶,而且繪影繪聲說「行刑隊」將大開殺戒,在他們手中有一份名單,共十二人,包括傅朝樞、許信良,我也竟然陪榜,另說只有四人,即江南、傅、許及另一位台籍人士,又說他們目標本為傅朝樞,因為找不到老傅,才臨時選上江南,嚇得老傅當晚搭夜航班機溜之乎也,到紐約去避難。美西地區的華人,籠罩在一片恐怖中,平時對政府不滿的批評者,更是人人自危,有些人居然趕緊表態,或是力辯江南案與政府無關,或是寫些不痛不癢的馬屁文章,以求自保,文丑百態,思之可笑!
江南的喪禮於十月二十一日舉行,距他遇刺死亡,為時僅一週,他生前交遊廣闊,台、港、大陸及歐美都有朋友,但事出意外,且舉喪匆促,各地友好,少有能及時趕到的,不過花圈、輓聯佈滿靈堂,為屈死者哀。我在喪禮上應邀致詞,呼籲文人朋友們,不要被江南之死而嚇住,要繼續拿起筆桿,因為只有筆桿壓倒槍桿,中國才有真正民主自由的一天。不料江南案調查過程中,抖出了他曾應允以二萬美元的代價,修改「蔣經國傳」最後三章的內容,使我深受打擊,從此擱筆,將近三年的時間,少有寫作了。

江南案迄今解不開的謎團
在論壇報連載「蔣經國傳」至第十五章:台灣|歷史的起點,第十六章:蔣主任時,江南曾輿我聯絡,通知我得自香港的消息說:在香港有人準備盜印,把每期連載的內容重排打版,一俟「論壇報」刊完全文,盜印者就可搶先出售。報社同仁遂決定連載到第二十二章:副部長、部長止。江南則要求把最後三章:蔣經國時代、繼位、漸隱的原稿寄還他增訂新的資料。我們不疑有他,寄還給他。俟他寄回後,我們雖發覺修改甚多,去電聯絡並加討論,不過大體上還是接受了他的修改稿,由我親赴香港,交給印刷廠印書。而他就在「蔣經國傳」單行本即將上市時被殺。
「蔣經國傳」原係江南舊作,本是他攻讀博士學位的論文,於一九七二年擬妥寫作計畫,自「中國國際基金會」申請補助時受阻,他改行從商後,放棄了寫論文的計劃。其後,以所搜集的資料,改為寫傳,在香港出版的「南北極」刊物上發表連載,一九七五年四月五日,蔣介石去世,「南北極」未等終篇,抓緊機會就發行了單行本,對這本原著,江南自己深感不滿,而其內容,比之「論壇報」所刊的改正本,對蔣經國本人,對國府而言,都更為不利;更何況當時他曾為寫作致函王昇、蔣緯國、張其盷、楚崧秋等人索取資料,這些人雖「多避重就輕,搪塞了事」(見「蔣經國傳」序),卻並沒有對他作不利的舉動。至於為何要在付了他一萬七千美元,修改最後三章,肯定蔣氏在台貢獻之後殺他?這是江南案迄今解不開的謎團。

因「吳國楨傳」慘遭橫禍?
江南在「蔣經國傳」脫稿後,應龍繩文之請,著手執筆寫「龍雲傳」,龍雲是雲南霸主,與蔣介石之間的恩恩怨怨,可說罄竹難書,尤其是大陸撤守前夕雙方的交往,以迄龍雲投共,是中國近代史上的關鍵事件之一,其間有多少事不足為外人道者,江南既成上篇,又親赴昆明搜集資料,是否因此賈禍?
江南死前不久,往訪吳國楨,吳國楨曾任台灣省主席,是夫人系的大將,與蔣經國發生權力鬥爭,致遭流放美國,江南與他暢談了十多個小時,並應承譯著「吳國楨傳」。心直口快的他,對此得意之事,到處宣揚,甚至主動來電告訴我,又在「論壇報」發表了一篇訪吳記。關於吳、蔣之間的許多秘辛,江南又揚言:「收獲甚豐!」這是否也是他慘遭橫死的原因呢?
江南命案調查迄今,涉案人汪希苓、陳啟禮、吳敦、董桂森等均在獄中,而他們殺人行凶的動機,卻未見有司認真追查,僅以「蔣經國傳」作為理所當然的原因,江南之死,真是應了一句俗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汪希苓沒有殺江南的理由
江南命案偵破後,扯出了蔣孝武涉嫌幕後指使的說法,董桂森日前在美國法庭發表的聲明中,也作如是說。如今立法院的部份立委要求展開調查,希望能使江南命案中的謎團得以完全解開。

最不可解的是為什麼汪希苓要用陳啟禮去殺江南?汪希苓出身官邸,曾任駐美武官,出長情報局亦非三兩天,以他對美國的瞭解,應知買凶殺人,並非難事,而且情報局中訓練有素的高手,也不乏人,何以要臨時吸收陳啟禮,派他去執行這項任務?而汪、陳相識,不過見面三數次,根本談不上相互的瞭解與信任,若一昧指責汪希苓愚笨無能,未免太小看了他!相信其中必有迄今秘而不宣的原因!
如果按照這個道理來分析:汪希苓命陳啟禮殺江南不是接受政府的命令,不是官方任務的辯詞,或可採信。不是官方任務,就是私人行為,這就發生了汪希苓為什麼要殺江南的疑問?汪、江本係華府舊識,不相往還,並無十分嚴重的私人恩怨,而且分別亦已十餘年,汪希苓沒有必須殺江南的明顯理由,是可以肯定的。剩下來的可能,就是受人之託,託他的人,或是他的友好,或是其身分地位使汪希苓無法也不能推辭者。此人是誰,除了汪希苓肯說出來,而其本人又肯承認,否則不可能有旁人知道,陳啟禮、董桂森說這個人是蔣孝武,在事理上,有其可能,但在證據上,卻又無法證實。

幾種說服力不高的說法
蔣孝武原在國內叱吒風雲,為了江南命案,被外放到新加坡任副代表,究竟他是始作俑者,還是受害者,祇有他心中明白了。
江南命案發生後,美國華人社會議論紛紛,對汪希苓殺江南的原因,多所揣測,綜合分析,可以歸類如下:
其一是為了「蔣經國傳」,這是官式辯詞,汪、陳、吳等在法庭的辯詞,為人云亦云的讀者所接受,多從此說,這些人爭相搶購「蔣經國傳」,希望在書中找出端倪。
其二是為了汪、江在華府曾經結怨,汪希苓藉「蔣經國傳」殺江洩憤,此說起於台灣新聞界駐華府的老記者,但證據力薄弱,採信者不多。
其三是為了「龍雲傳」,有謂大陸撤守前夕,張群在昆明被扣,蔣介石隨後亦到昆明,都曾受龍雲侮辱,接受相當委屈的條件始得獲釋,轉來台灣。江南赴昆明搜集資料,關於這段歷史事實,有了相當完整的文件資料,如經揭露,對蔣介石的形象,將產生非常不好的影響,因此殺江南以儆來者。

江南與蔣家並非毫無淵源
其四是為了「吳國楨傳」,吳國楨是夫人系的大將,出入官邸,盍有年矣,且捲入夫人系、太子系的母子奪權鬥爭,終至見遂。當時吳國楨抵美後,除了公開演講批評蔣家父子外,外傳並有著述,詳述國府、國民黨的政治秘辛。蔣夫人為此專程自臺赴美,以二十五萬美元代價,及准許吳國楨之子臺赴美的條件,取得版權及原稿,才暫時壓下了一場可能傷及國府的政治風暴。據說,蔣介石為此曾責怪夫人,頗為不諒,引起了第一家庭的長期失和。「吳國楨傳」是由吳親自執筆,用英文撰寫,江南往訪,應承譯著考證,如果問世,必將再度引發國府的政治風暴,且將嚴重的傷害到蔣夫人的形象。
其五是其時蔣經國接班人的問題,已成熱門話題,而蔣孝武是被談論最多的一個,海外輿論對蔣孝武接班的趨勢,多持反對與不滿的看法。「蔣經國傳」的發表,對國民黨及政府一向神化蔣家的努力,自是一大打擊,蔣經國乃至蔣夫人的形象受損,對蔣孝武而言,自非其所樂見。
其實,江南與蔣家並非毫無淵源:在他第一次到大陸訪問時,曾赴奉化溪口蔣家故里,拍了許多照片,並託人把照片送給蔣經國、蔣緯國。第二次,他又在溪口拍了一套紀錄影片,送給蔣家,蔣孝武是應該看過這些照片與影片的,可見江南與蔣家之間,有著交通的管道,那又為什麼在付了他一萬七十美元之後,再取他性命呢?

江南命案值得玩味的另一章
江南命案發生後,影響廣泛,特別是已在美國的竹聯兄弟,這些人中,早期赴美的,可說多半已改邪歸正,各安生業,如「黃鳥」陳志一經營農場即是一例,竹聯兄弟先赴美者既已安定,為了照顧後來者,募集了一筆基金,借貸給後來者創業,據「白狼」張安樂告訴我:借款創業者必須捐一成利潤給基金,以充實並增加基金,白狼本人在「小台北」開設韓香村餐廳,也是向基金借貸本錢的。據悉:竹聯兄弟開設的商店不少,所以基金的運用也很靈活。
陳啟禮殺江南案發後,白狼雖在事先未被告知,卻不計前嫌,挺身而出,拿著兩卷錄音帶作營救陳啟禮的武器。陳志一、向拔京都是為了江湖道義奮不顧身的到處奔走,結果料不到中了聯邦調查局的誘人罪計,竟然被控以販毒罪,明眼人豈有看不出個中究竟之理!
竹聯兄弟在美國最久的已有近二十年者,未聞有什麼劣蹟,近年來亦不過搞搞賭場抽頭而已,不料總盟主「鴨霸」陳啟禮出巡,在各地眾家兄弟爭相歡迎之後,卻鬧出天翻地覆的大事,還使竹聯蒙上販毒的不白之冤,竹聯兄弟除了「打脫牙齒和血吞」外,祇能無語問蒼天了。
美國聯邦調查局為什麼會在江南命案發生後,大肆掃蕩竹聯,甚至祭出對付黑手黨的反黑法令來,是不是與台灣的「一清專案」遙相呼應,也是江南命案中值得玩味的外一章?

應找出江南被殺的真正原因
江南在「蔣經國傳」最後三章中,對蔣經國接長台灣政局後的作為,作了相當肯定的評價,相信他未曾料到他的死亡,才是真正促使蔣經國走向民主與開放的主要原因之一!
今天距江南之死,已經三年又五個月,生前渴望中國能統一的江南。如果看到今天海峽兩岸的走向,應該會覺得高興!
記得在江南週年忌日前後,我曾專程到舊金山去探望崔蓉芝,她說:「江南好名、好朋友,他的死,死得千古留名,倒也成全了他!」
可是,作為一個朋友,絕不甘心他的死成為一個千古不白的冤謎,希望政府在邁開新步,走向真正民主之際,能決心徹查江南命案,找出江南被殺的真正原因,告慰於死者,而還生者以清白!
民國7744日 臺北雷聲週刊〉

真相難明成沉寃!
錯綜複雜影响深遠
方方面面難窺全貌
讀了貴刊〈新新聞週刊〉第1079期封面故事:「陳虎門和盤托出江南案」報導,以及台端〈盧伯華〉具名撰寫之「為江南案真相留下歷史見證」,作為與該案直接有關聯的一份子,對貴刊追求該案真相的努力,表示感佩。但對陳虎門個人說詞真相,不敢茍同,所以就個人親身經歷其事及見聞,向貴刊投書,切盼貴刊一本創刊宗旨,給讀者瞭解江南案真相另一面的機會,惠予刊登。

一、陳虎門指控是汪敬煦:「在情治人員搜到陳啟禮保險櫃裡的述職報告筆記本之後,汪他們馬上通知美國FBI駐日本的官員,告訴FBI殺劉宜良的凶手我們抓到了...FBI才知道殺劉宜良的是竹聯幫啟禮等人。此說不確,因為:

A.陳啟禮在台北因「一清掃黑」被補,是十一月十二日晚間。

B.陳虎門並說:「早在啟禮等人執行任務回台不久,汪希苓命令我將江南案的始末,寫一份報告...
根據陳虎門的說法,兩者都發生在十月十九日之後。而我在十月ニ十日深夜,在舊金山中國城假日大飯店內,由李乃義陪同,向三名美國FBI探員說明竹聯幫眾殺了江南,詳情如下:

十月十五日上午十一時許,崔蓉芝電告江南被殺,要我小心注意安全。十月十六日傍晚,楊文瑜(也竹聯幫兄弟)來找我,神情緊張,告訴我:他與陳啟禮、吳敦、董桂森等同住,十六日,這些人一反常態,買了市面上可以買到的各種報紙,而且祇看「江南案」相關報導,熱烈討論。他耽心我的安全,所以來警告我注意。十月十七日,我將楊文瑜送往紐約,給他一份臨時工作,並托朋友照顧。十月二十日午後,我到舊金山,住中國城假日大飯店。李乃義來約我共進晚餐,我在席間把楊文瑜告訴我的情況轉述,他認為應該向承辦該案的警察作情況說明。聯絡未果,才轉而電告FBI,過了晚間十一時,FBI三名幹員到我的客房,談到凌晨四時許才辭去。
我們的談話有二個重點:

A.    我向他們解說竹聯幫及陳啟禮其人,由於國情不同,情況複雜,費時頗久。

B.    他們告訴我已取得俞姓華人租車信用卡資料,並通知洛杉磯FBI派員找俞瞭解。


這兩點證明:美國FBI至遲在十月十九日夜間,就已知道竹聯幫涉案,而非十一月二日陳啟禮在台被捕後,由汪敬煦處得知。
此事,我先後向貴刊董事長周天瑞、竹聯幫元老敘述,並非秘密。

二、陳虎門一再強調蔣經國不知情,果真?  則:

A.        李登輝怎能有蔣找了十二位大老開會要大家分擔責任的紀錄?

B.        汪希苓又怎能有蔣指示他「要注意外界的反應」的紀錄?

C.        殺江南有可能不是蔣經國的意思,也可能是祇汪希苓揣摩上意,假借聖諭,挾怨循私的行動。蔣經國的威權,即使在「江南案」之後,亦祇是逐步放手,豈有近臣膽敢擅專之理?


三、陳虎門在口述中,一再強調汪敬煦是「匪諜」,依照他自己所述的情報局「制裁」標準,怎麼不對汪敬煦就近「制裁」而去殺江南呢?
陳虎門談話中,一再指稱江南是三面間諜,請瞭解:
第一面:江南不是中華民國軍情局編制內、外列名的人員,從未受過情報員的訓練,也從未領過軍情局的薪支福利。所以他不是中華民國的情報人員!
第二面:中共自「江南案」發到現在,自始至今沒有任何官方單位採取任何官式行動,對江南有任何優遇,不符中共慣例。依例,江南如係中共情報人員,在國外遇害,必定歸葬八寶山,並且公佈生平事蹟。而江南在崔蓉芝及遺屬費盡心力奔走之後,才能葬在黃山,孤墳一座而已,怎麼會是中共的間諜?
第三面:美國的FBI早年因防共反共,對前往中國大陸的美國公民,無論何人都會作例行的「友善」拜訪。江南也不例外。而江南個性好交朋友,又好奇,平日也嘗與美國FBI人員來往,卻並未有自FBI手中收取任何好處的紀錄,能算得上是間諜麼?
所謂的江南七封情報信,內容早已問世,大家都讀過,有哪一封稱得上是情報?他老兄祇是在「騙稿費」,幫老長官夏曉華過關。因為夏曉華給了他「改版費」,他答應了夏曉華寫信,若說硬是要派他一個頭銜,就是「夏曉華同志運用的線民」!值得勞師動眾派陳啟禮遠赴美國去殺他?
我對江南之死,有著「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內疚,因為他所撰的「蔣經國傳」完稿後,當時《中報》負責人傅朝樞出價美金三萬元,要向他買斷版權,但要求附有刪改權。我獲悉此訊,基於同業競爭的因素,與江南聯絡,提出:「不作一字刪改,遵重原著,版費分成,不付稿費」的條件,取得《蔣經國傳》在我服務的《加州論壇報》連載。《加州論壇報》的全體同仁,齊心合力,團結一致,抗拒了來自各方面排山倒海的壓力,依序刊出各章節,卻不料江南在刊出最後四章前被殺。雖然今日已經明確知道,江南之死,主因不在《蔣經國傳》,但《蔣經國傳》的發表,卻是肇因。如果當日我不出面去爭取,傅朝樞買到版權,劉宜良(江南)數著美鈔,就不致日後血濺五步,死於非命了。也由此可見江南愛惜原創、並不貪財的真實一面,這一面是陳虎門看不到的。
時過二十多年,要釐清「江南案」的真相,因為其中牽涉之廣,隱藏之深,影響之大,都不是一篇文章、一方之言可以概括。「江南案」的真相,陳虎門和我都祇知道拼圖的一角,十分希望今日仍在世的相關人士,各就所知,各說各話,最好能由如貴刊這種有影響力的媒體,有計畫的慢慢發掘整理,趨於完整。
在《加州論壇報》刊出《蔣經國傳》第一章的報紙首頁,由我執筆,寫下社論:「願為歷史留真跡」。今日伏案,卻是為了爭取「江南案」的真相,江南之名,必將隨蔣經國俱存,這是江南當年為了撰寫博士論文決定以蔣經國為題材時,所始料未及的吧!
2007/11/22 新新聞週刊


我在「江南案」中的関連
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我參加「加州論壇報」工作,是我在報界服務最愉快的一叚時光,這家在美國加州洛杉磯出版的華文週報,是由14位有志一同的朋友們共同投資創辦的。時維1981年,起因是左大臧兄發起創辦「加州日報」,自臺北專程請來在報界有齊老大之稱的齊振一先生任總編輯,我雖未正式參加,僅業餘為該報撰稿,因為發表「撤裁警總此其時矣」一文,使該報成為國府〝注意〞的報紙,可惜該報因資金不足,未幾停刊!
大臧兄在結算退還剩餘股金時,齊振一、左大臧方諄、李硯莊、陳大安、陳德時、絲建東、笵湘濤、曾輝光、張南旋〈張默〉、黃南華、劉冰、劉成田、、等14人集議,决定以剩餘資金37千多美元開辦週報,我也加入,投入實際工作的專責人員是總編輯齊老大,陳大安任總經理,負責英文及當地要聞二个版面,李硯莊、黃南華跑廣告,我是副社長,張南旋任社長,副刊編輯是金大姊〈司馬桑敦王光逖夫人〉。
由於該報除社論由齊老大每週指定人選撰寫,代表本報立場外,開放版面,接受投稿,一時之間,在美華人的左、中、右、獨文章,在各個版面上百花齊放,甚至大打筆仗,也因此廣受歡迎,打開了銷路,以三張十ニ個版面的週刊,居然可以賣到美金五角一份,而且甚少餘報!到了1983年開始連載江南重寫的「蔣經國傳」,更是〝洛城紙貴〞,訂戶遠達南非約翰尼斯堡與印尼雅加達!事實上當時在台灣有19份訂戶,中共對該報很重視,各處訂戶總數超過70份,而報社同仁,皆成了中共中央統戰對象!
江南重寫「蔣傳」,中報的傅朝樞出價美金三萬,收購版權,條件是有删改權!我獲悉此事,立即以電話聯絡江南遊說: 「文章字字是心血,怎麼可以同意他人删改,而且以傅的作風,很可能高價轉售!」我以保証一字不改,不計稿酬、但版權費由作者取80%為條件爭取他同意在「加州論壇報」以連載方式發表。江南為此,專程到洛杉磯與報社全體仝仁見面,大家相聚甚歡,他離去前,不但同意把「蔣傳」交給我們發表,並且主動說: 「你們也很窮!版費就三、七分吧!」証明他不是貪財之人!1984年他遇害後,國府宣傳單位責他貪財,收了夏曉華轉交的一萬七千美金「改版費」,中報竟隨聲附和,不為他作一詞之辯,使我更看起傅朝樞!因為我暸解江南對夏曉華的感恩圖報之心,使他不能拒絕,讓夏無法交差!如果祇想要錢,,則一年多前,把「蔣傳」賣給傅朝樞就有三萬美金了!
「蔣經國傳」開始連載,我以「願為歴史留真相」為題,撰寫社論闡明立場,歡迎國府與蔣家對內容文字有任何謬誤來函更正,但接到的都是來自各方面要求停止刊出的〝関切〞電話!所有來電話的人,都是對我〝曉以大義〞,都沒有一句對內容文字責其錯誤的談活,更堅定了我及仝仁的續刊决心!直到〝國民黨派人〞送來20萬美金,要求收購報社及連載合約,來人先到我家中找我洽談,我當場拒絕,他遂要求提請股東大會討論,全體14位股東决定以不記名投票表决方式處理,投票結果一人出差缺席,二票棄權、二票贊成出售、九票反對决議〝不賣〞!投贊成票的ニ位,因為此後幾乎不參加報社活動而被〝認定〞了!
江南遇刺當天,我接受「美洲中國時報」ト大中兄電話訪問,直接指出這是國民黨遂行的政治暗殺!次日,該報以報界前輩陸鏗先生的〝不是財殺、不是情殺〞說,配上經過該報總編輯周天瑞兄為我潤色過的談話,放在第一版,作了『假頭條』,這是壓跨駱駝背上的最後一根稻草,成為該報被迫停刋的導火線; 之前,該報因為用一版頭條的版面,處理中共代表隊在洛杉磯奧運為華人奪得第一面金牌的新聞; 以及刊出孫慶餘評擊美國總統雷根的專欄而被國民黨主管文宣的黨官曹聖芬向蔣經國告狀!這次曹在中常會上手持該報當面對「美洲中時」的老闆余紀忠先生嚴詞苛責: 「這就是本黨中常委在美國辦的報紙?」余先生因此决心停辦「美洲中時」,以保護在臺的中時報系。
江南案發生後,我奉慈命回到臺灣,余先生約我到他家中早餐,関心我在國內的工作,約我參加一本月刊的籌備工作,但我坦誠報告,情治人員在跟監;我〝長了尾巴〞,不能再為他添麻煩!這是我第四次失去追随余先生的機緣,有負前輩厚望,思之有愧!
「江南案」發,我是第一個向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提供臺灣〝竹聯幫〞可能涉案線索的人,另有專文: 「我祇看到江南案冰山一角」詳述始未,不再重覆!
江南的喪禮於1021日在舊金山舉行,我應邀致詞,痛失好友,想到歴史上愛國文人往往文章賈禍,以身殉道,悲忿不能自己,疾呼朋友們不要被槍杆子打倒,繼續用筆杆子對抗不公、不義,追求真理!這一點,時隔二十多年,自問沒有愧對故友,我仍在寫〝惹官嫌〞的政論!
2010/6/21

辦報豈應看風頭!
駁斥世界日報的社論

在美國發行的中文報紙「世界日報」,於三月二十日(星期六)發表了一篇社論,題曰:「不要看錯了風頭」。對於這篇社論,其立意、論點我們均不能苟同;事關中文報業在美國華人社會的形象與前途,作為獻身新聞事業的一份子,職責所在,不敢保持緘默,願予駁斥,以正視聽。
  如眾所週知,一份報紙的社論,代表了這份報紙的立場與風格,「世界日報」發表的這篇社論,已充份表露了該報偏頗的立場,與風頭主義的風格。為分別說明如後:
  先談立場問題:海外華人的祖國,很不幸地,卅多年來均在分裂態勢中,國共雙方隔海對峙,而使兩個執政黨均有了壓制新聞自由的藉口,以致中文報業在中國國境之內,已不能負起現代報紙的使命,不再是社會的公器,而淪為政權的傳聲筒、政爭的統戰宣傳工具。因此,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根本沒有正式的民營報紙,在國民黨管轄的台灣雖然有;但不能真正獨立自主,形同虛設。後者雖較前者進步,而報紙不能代表民意輿論,不能成為明日信史的結果,相差不過五十步而已。因此,在海外,尤其是在新聞事業享有充份自由的美國辦中文報紙,更應該義不容辭的承擔起現代中文報紙應有的責任,把所辦的報紙,貢獻為社會的公器。對國共兩黨在中國境內的施政舉措,以國家民族的前途,海內外同胞的利益,這一代中國人的歷史責任為基準,作真實的報導,理性的批判,使讀者能明辨是非,分別黑白,判斷善惡。這樣的立場,就是公正中立的立場。當然,這裡所稱的中立,是相對的指出有別於親國民黨的右傾,與親共產黨的左傾為標示的,而中立的「天地」之大,恐怕大大出於左傾與右傾的官報、半官方報紙的意料之外。這塊方寸之地,存在於每一位有良知、有理性、愛同胞、愛國家的海內外華人心中。因此,在海外辦一份立場中立,不掛羊頭賣狗肉,不偽飾假裝的中文報紙,是絕對可能的,更是應該的。
  再談風格問題,世界日報以代表報社的社論,而大聲疾呼叫別人不要看錯了風頭,已經明明白白的說出了該報是風頭主義的報紙,只是該報自認看對了風頭而已!何謂風頭主義?用淺顯的俚語說,就是見風轉舵!換句話說,今日右邊風頭強勁,就右傾,明日左邊風頭壯大,就左傾。不論一家報紙是左傾,還是右傾,就已經失去了辦報的基本意義,以風頭主義來辦報,這份報紙的風格,即使能迎合讀者趣味,以廉價作傾銷,再接受幕後主子的特惠與補貼,也就與不堪入目的黃色春宮刊物同樣低下,何貴乎哉?其賤一也。
  生為一個現代中國人,而有志於新聞事業,想辦一份立場公正,言論公平,園地公開的報紙,真難。想辦一份有水準,有風格,有理想的報紙,尤難。在中文語系大環境的中國境內,根本不可能。在外文語系大環境的海外,又須與來自國共兩黨雄財厚貲輔助下的傳聲筒競爭,雖可能而實不易。但本報仝人,不敢妄自菲薄,決心排除萬難,爭取有良知、有理性、愛同胞、愛國家的讀者支持,來達成我們的理想與任務。
一九八二年三月廿八日  論壇報 

遠東時報停刊的臺前幕後
請華文報讀者全力維護言論自由

  在舊金山發行的遠東時報,五月二十五日宣佈停刊,距其創刊,為期一年又七個月。這項突如其來的事,頗使華人社會感到震驚,大家為了想瞭解詳情,各書局代售的該報立即被搶購一空。
  根據該報登載的停刊理由,說是奉該報在台灣的董事會命令。二十三日,該報員工正上班工作時,接獲台灣董事會的命令,立即決定刊登啟事,即日停刊。這份在美國西海岸,銷售量僅次於世界日報的華文報紙,就此與讀者告別。
  遠東時報是在高雄發行的台灣時報的關係企業。台灣時報上月召開董事會,原任董事長吳基福退休,經過激烈的幕後協調,選出王玉發為新任董事長。
  吳基福是知名的眼科醫生,曾在英國求學,對民主的議會政治,十分推崇。在高雄政壇具有一定的地位。他係國民黨黨員,又擔不須改選的立法委員,但與國民黨當權派的見解,往往格格不入。雖然,當吳基福在美創刊遠東時報之時,外傳他志在立法院副院長的寶座,用此為登龍工具。但他倡言希望為海外華人多多報導鄉情,瞭解國內真正的情況;自遠東時報發行以來,尤其是該報報導陳文成案的態度,這一點,該報是做到了。
  王玉發是前高雄市市長王玉雲的弟弟,王玉雲與吳基福在高雄政壇是死敵。王受到國民當中央當權派的青睞,大力提拔而青雲真上,這次由王玉發接替吳基福,雙方的支持者曾有激烈的爭執,尤其遠東時報的前途,更為大家關心,經過協調,新任同意繼續支持遠東時報,才達成協議。
  遠東時報自籌備、創刊、發行到停刊,歷時兩年多,其間備極艱辛。原因是創辦人吳基福主持的台灣時報是言論較為開放,新聞報導大膽的報紙,雖然程度上,深度上與黨外大老吳三連主持的自立晚報,無法比擬,他以黨員辦報,而能經常刊登陶百川、柏楊、李敖等大觸當道之忌的文章,即足令人側目。在台灣南部,台灣時報的發行量允稱第一,所以他計劃繼王惕吾之後來美辦報。當然他不如王惕吾一樣順利,尤其吳基福聘請籌劃創辦遠東時報的總編輯是俞國基。
  俞國基是一位資深的新聞從業人員,曾任台灣時報總編輯,後來因故離開,應傳朝樞之請到台中任台灣日報總編輯,傅朝樞把該報高價賣給軍方,舉家赴港,創辦中報。俞國基在傅與當局協議保障之下,亦全家來美,為傳朝樞在舊金山籌辦中報。但籌備工作拖延甚久,吳基福又力邀俞助陣,俞國基乃幫吳開始籌備遠東時報,此事當然不為國民黨所喜,對吳基福的辦報計劃,更為不利,這是一九八年初的事。
  遠東時報在美籌備的工作不難,也不多,很快就可以出報,但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台灣時報轉投資到國外辦,必須經過新聞局的批准,才能申請結滙,派遣人員。透過各種關係,新聞局官式許可雖然發出,國民黨中央黨部文工會的公文卻未過關,仍然不成。當時文工會主委是楚崧秋,楚為此曾在在八年初來舊金山,與有關的人士會晤。表示支持。但是到了五月,政治情況變化,他自知離職在即,本意要留交後任處理,但一個偶然的意外,促使他下決心放起身炮,在離職前一天批准了遠東時報在美創刊的申請。可惜這一炮放晚了,炮彈-批准公文還未出中央黨部的大門,就被次日到職的新任主委周應龍截留,透過他的岳父組織工作會主委梁孝煌,將全案交到王昇手上,轉呈主席蔣經國,公文一通天,麻煩就大了。吳基福又出國不在台灣,只得由台灣時報副董事長、國大代表劉介宙出面設法,經過近二個月的努力,才獲得有條件的批准-投資額一百五十萬元,分次結滙-非但與王惕吾來美投資辦世界日報的優遇,不能並論,造成了遠東時報財務上受制於人的先天缺陷直到停刊為止。
一九八二年五月三十日 論壇報





給胡耀邦上一課
新聞不是文宣工作!

兼評他「關於黨的新聞工作」講話
一、前言
  中國共產黨中央總書記胡耀邦,於八五年二月八日,在北京舉行的該黨中央書記處會議中發言,就「關於黨的新聞工作」作了一次重要的講話。講詞全文,卻遲至四月十四日出版的「人民日報」(我讀到的是美洲版)刊出。在此之前,海外華文報紙,已經對這項「胡說」作了相當程度的報導與評審,因為各報的立場與角度不同,均祗是斷章取義,各擷所需,或是捧場如儀,歌德一番,或是反對到底,猛烈抨擊,使得未獲窺全貌而關心此事者,弄不清此事的真實性。「人民日報」基於為黨喉舌的工作責任,不惜篇幅,以近兩個版面的位置刊出全文,我在詳讀再三之後,才恍然於使海外華文報業掀起爭論的胡耀邦講話,是因為他對「新聞的知識性不夠,所以把「關於黨的文宣工作」說成了「關於黨的新聞工作」。不過,在共產國家中,特別是中共,祗要一日不允許真正獨立的新聞企業與從業人員存在,就一日不會有真正的「新聞工作」,又怎能怪共產黨人,包括胡耀邦在內,總是錯把馮京作馬涼,誤以文宣工作,就是新聞工作呢?
二、新聞不是文宣
  我是曾經接受新聞專業訓練,在華文報紙工作了二十多年的從業人員,自信對新聞工作的認識,要比胡耀邦更為瞭解;所以斗膽要給他上一課,讓他瞭解什麼是新聞?什麼是文宣?尤其他今日身居廟堂,手掌大權,中國將來能不能有新聞自由,與他對新聞工作的瞭解的程度,大有關係。所以,我才不得不「好為人師」,希望他弄清楚新聞工作不是文宣工作,加諸於文宣工作的限制,不應妨害到新聞自由!
  新聞工作與文宣工作,都是利用大眾傳播工具的工作,在工作流程上,有許多相似、相乃至雷同之處,但在基本原則上,卻是涇渭分明,不容混淆的。大體說來,新聞工作的基本原則,是以公眾利益為依歸,報導、解釋、評論、傳播事實給公眾。只要不違背追求真相的立場,新聞工作者,應有絕對的自由,通過獨立的思考,判斷、查訪,以增進公眾對事實真相「知的權利為目的,使公眾在充份瞭解事實真相的條件下,選擇正確的方向,恰當的途徑,為建立更加美好的世界而努力。至於文宣工作,是為某一特定對象的利益為依歸,包括政府、政黨、團體、企業乃至個人的特定目標從事宣傳,文宣工作者,承受特定對象的命令,並不擁有發掘事實真相的自由,僅為喉舌工具而已!
  舉一個最淺顯的例子,來說明其間的分別:胡耀邦是中共的總書記,作為中共喉舌的「人民日報」,祗能秉承中共的決策,將胡耀邦講詞的全文刊登出來,用作宣傳胡耀邦對「黨的新聞工作」的指示。但論壇報是一個為新聞而工作的單位,就可以通過獨立的思考,來報導、解釋、評論及傳播胡耀邦的講話。
  再舉一個明顯的對比例子來說明:美國的華盛頓郵報,是獨立的新聞機構,該報的二位記者,當年可以不顧一切,為了發掘「水門事件」的真相,在擁有充份自由的狀況下,終於為公眾提供了充份的資訊,導致總統尼森因違背公眾利益而被迫辭職。「人民日報」是中共的文宣單位,在歷年以來,祗能跟著黨的決策走,中共黨史上的多少次權力鬥爭,政治運動,「人民日報」並不負發掘事實真相供公眾參考的責任,而每次都是秉承中共當權者的意志,為當權者作宣傳。可見,華盛頓郵報是在幹新聞,而民日報是在搞文宣,再也清楚不過了!
三、新聞不能「八二」開
  如果胡耀邦不同意他的這項講話,是「關於黨的文宣工作」,而堅持是「黨的新聞工作」,那麼其中有許多地方,是新聞業者不能苟同而必須加以批判的,例如:
  在講詞第一段聞工作的性質問題中,他明白指出:「我想可以說黨的新聞事業是黨的喉舌,同時也是人民自己的喉舌,這樣一句話,當然不可能慨括黨的新聞事業的全部內容和作用。比如它還是黨聯繫人民群眾的一種紐帶和橋樑,又是在人民中間、在黨內外和國內外傳遞信息的一種工具……等等。」他又說:「因此,黨的新聞事業是黨的喉舌,這不但能站得住腳的,而且是不能動搖的。」
  事實上,他的說法,不但不能站得住腳,而且是可以動搖的,因為中國大陸有十億人口,而中國共產黨的黨員僅佔極少數,約四千萬人左右,黨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並非絕對一致,甚至於中共黨部往往也會承認若干黨員違反人民利益。因忐黨的喉舌就不一定是人民的喉舌。例如,當年批鄧,「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紅旗」雜誌的言論,是不是人民的意見?「四.五」事件發生時,黨的喉舌傳播單位,痛責這是反革命行為,與各民辦刊物形成對立,突竟誰在代表人民說說?現在看來,豈不很明白麼?
  在講詞第二段新聞工作的任務問題中,他說:「總之,我們說黨的新聞事業要作為黨的喉舌,並不是說我們的新聞工作者只能照抄照轉中央已經說過的話。而是說,只要合乎中央的路線和政策,新聞工作者就有自由按照自己對客觀事物的正確理解,進行新聞報導和發表意見的廣闊天地,就可以而且必須充份發揮自己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但是一個真正的新聞工者的任務,並不是要合乎「黨中央的路線和政策」,誠如胡耀邦自己承認:「在另一方面,我們的黨和政府也會辦一些錯事,這或者是由於沒有經驗,或者是由於黨和政府裡混進了一些壞人。」所以,一個真正的新聞工作者的任務,就是要在這個時候,勇敢的站出來,批判錯誤,揭發壞人,如同華盛頓郵報揭發尼克森欺騙公眾一樣。如果說,這種揭發的行為,因為不符合中央的路線和政策,就沒有自由,新聞工作又怎麼幹得下去呢?
  在講詞第三段辦好新聞的基本要求問題中,他說:「報紙上,大體應當是八分講成績、講光明、搞表揚,二分講缺點、講陰暗面、搞批評。這樣,既有利於促進整黨,又合乎今天我們社會的實際。」胡耀邦完全不知報紙為社會公器的心態,才會作如此胡說!辦好報紙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把天下事、國家事、社區事,事事的真相,傳播給讀者知道,讓讀者在充份瞭解事實真相之後,自己作判斷。怎麼可以規定八分講光明面,二分講陰暗面呢?更何況,人類的活動,並不是依據報社編輯的發稿需求來進行的,報紙的報導,祗能有什麼事,就刊登什麼事,即使刊登陰暗面的報導,「可以整整覆蓋四個版面」,也不應顧慮「搞成一幅徹頭徹尾的陰暗畫面」,而硬是將它規定祗佔報紙篇幅的二成。
  當前,在具有新聞自由的國家中,報紙報導陰暗面的篇幅,遠遠超過了光明面的報導,但是,這種情形,仍然阻擋不了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家居民響往之心。所以,一個國家,祗要政治制度是民主的、法治的、自由的,總體來講,還是比政治制度不民主、不法治、不自由來得光明,儘管後者可以控制報紙報導光面達八成及至更多的篇幅。 
四、對資本主義新聞界的批判
  胡耀邦在講話中,除了慣例的頌揚社會主義外,並批判了資本主義的新聞事業。他提出的批判,有對也有錯。說明如後:
  在講詞第一章中,他說:「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代表官方立場的報紙一般不大受歡迎,所以辦報往往都以『非官方色彩』的『民辦』面目出現。其實有的所謂『民辦』,就是報團辦的,而報團後邊是財團。」這是不對的,在北美洲、在西歐,甚至於日本、香港都有許許多多不屬於財團經營報紙,論壇報就是其中之一,它們不代表統治階級,不代表剝削階級,也不代表被統治階級與被剝削階級,祗是在為公眾利益服務,為幹新聞而辦報。
  他繼續說:「實際上,就是在實行資產階級民主的國家,不同的聲音一般也不能充分發表出來,因為除了少數進步力量比較強大的國家以外,資本主義國家的勞動人民以至力量比較小的資產階級反對派,都很難擁有大量發行的報紙和出版機關,更不必說廣播電台、電視台等等了。」這一點,雖然是事實,但他並沒有說明這些國家,在經濟制度上,是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制度上,卻並不能列入真正的民主國家!所以,在這些國家之中,傳播機構與工具,除了極少數,與中共轄下並無不同,均是為當權者擔任文宣工作,而不是在從事真正的新聞工作!
  在講詞第三章中,他說:「至於資本主義國家的新聞報導,我們新聞界有些人覺得人家似乎比我們更加真實,更加敢於暴露,我看不能這樣說,比如我國政局空前穩定,但是西方報紙、電台卻經常要捕風捉影地造點謠,說什麼中國政局如何『不穩』啦,什麼『保守派』要推翻『務實派』啦,什麼軍隊不聽中央的啦,等等。這難道也是真實的?有時它們在顯著地位發表一條不真實的消息,事後沒法隱瞞了,卻只在一個極不顯眼的地方發一個極小的更正。至於評論裡所散布的偏見和謊言,那就連更正也沒有。這就是他們的所謂公正。我們的新聞工作中的大量的嚴肅的自我批評,在西方的新聞界是根本不存在的。說是敢於暴露,這也要看什麼題目。西方國家同樣是嚴格保密的,誰要是洩露了,同樣要追究責任。所以,認為西方新聞比我們有更大的『真實性』,這並不符合事實。」這段講話中,有三點值得討論:第一點是關於政局,派系的問題,一個國家的政局,是否穩定,並不是由黨當權派說了算,而是由各種政治、社會、經濟活動呈現出來的訊息,讓不當權的人來感受它是否穩定。一般的觀察,中共當前的政局,用「空前穩定」來形容,或不過份。但在中共黨內,各階層黨員中,由於政見、背景、屐、關係的不同,有保守派、務實派、文革派……等派系的存在,也不庸諱言。在大團體內有小團體,在政黨之內有派系,本來就是極為正常的事,如今務實派的鄧、趙、胡當權,別派的幹部想要取而代之,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實。胡耀邦指責西方報紙、電台對這類報導為捕風捉影,毋乃過甚其詞?因為西方記者在報導上,至少不會作空穴來風,無中生有的欺騙之事啊!
  第二點是胡耀邦指責它們在顯著地位發表一條不真實消息,事後更正的不當手法,是當今全球大眾傳播媒體-不論是資本主義還是共產主義國家中-為惡劣而要不得的通病,深為有志有識的新聞從業人員所詬病。這種祗知遮掩一時,自壞信用的作法,使新聞工作人員的形象,遭到無可彌補的破壞,胡耀邦的批評,是值得新聞同業反省的。
  第三點是他所說的洩密問題,西方國家遇到洩密事件,當然也追究責任,但不是報導新聞的責任,僅限於洩密給新聞界的公職人員的責任!新聞工作人員,且受到法律的保障,可以不透露新聞來源。但共產國家卻追究新聞工作人員的消息來源與報導的責任,這就是區別新聞工作人員是否擁有新聞自由的分界了!
五、講話背景的分析
  胡耀邦於二月八日發表了這篇講話,其時,正當前「人民日報」總編輯胡績偉巡迴全國,到處採擷各方意見,著手擬訂新聞法之時,一說一做,二胡合奏,傳出了中共在走向開放的政略路程上,又要奏一曲政策性的慢板,因為務實派的經濟政策,帶動了中國社會的活力,造成許多衝擊,鬆動了中共三十多年來嚴密控制的基礎。人民在物質生活獲得初步改善之後,終於明白,即使是十億人口要吃飯,也不一定要「人人均貧」,才能立國,不但對於物質的需求慾望愈來愈高,對於精神上的解放,也表現了強烈的意顠。各大域市中出現了許多小報,其中雖然有諂淫誨盜的毒草,卻也有許多是合乎人性需求的刊物,而受到很大的歡迎,銷路往往超過了為共黨作喉舌的大報,鄧力羣在胡耀邦講話中還補充說:「有些地方大報辦小報,小報養大報!」可見其情況的嚴重。
  胡耀邦的講話,胡績偉籌擬新聞法,都是中共為了防止人民獲得非官方資訊材料而做的工作,這在以前卅年中,中共是不會有此需要的,可見中共在改變,人民在進步。但是關不位的滿園春色,是不是會因中共當局所採的防微杜漸手法,如由胡耀邦發表談話而重覆秋霜呢?這是關心中國政治現代化、新聞自由化問題者最為注意的事。
六、結論
  胡耀邦把文宣工作當新聞工作,在共產黨的「人民民主專政」體制之下,是理所當然的,因為這種專制的,自認為人民代言人的體制,根本就否定了新聞是以公眾利益為依歸,報紙是社會公器的定義,而認定「新聞是為政治服務」、「政治是為共產黨服務」,只是沒有明說「共產黨是為當權派服務」而已。所以,當胡耀邦的談話傳出後,海外華文報紙認為胡耀邦在反對新聞自由,請問,在不允許不受政治力量控制的報紙生存的地方,又怎能奢談新聞自由呢?
1985/02/10論壇報〉


     報業沒有配合政令的義務
  自立晚報派遣兩位記者到大陸採訪,日昨返台,即被主管官署連同該報社長吳豐山一併移送台北地檢處偵辦,此事既已進入司法程序,為尊重司法獨立,自不應加以評論。但因此而產生了報業應否配合政令的爭論,卻可以深談。

應以公眾利益為依歸
  台灣地區自戒嚴以來,報禁在法無明文規定的情況下,實施了卅多年,使得卅一家持有登記證的報社,避免被查扣、吊照的處罰,無不成為政令宣導的工具,失去為民喉舌的功用,可說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因此,不但讀者受此誤導,甚至報社的編者、記者,也多認為報紙有配合政令的義務,在報導上自不免流於偏失,自動或被動的背上了不應有的義務!
  報業之所以被視為社會公器,其基本立場,乃應以公眾利益為依歸,而政策卻是由執政黨制定,即使其出發點係為國家的利益,或民眾的福祉為目標,但其間絕不可能絲毫不包含執政黨的利益在內,如果執政黨的利益與公眾利益發生衝突時,則要報業配合政令,無異使報業放棄以公眾利益為依歸的立場,是故,在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報業非但不是政令宣導的工具,沒有義務配合政令,更且是政府與執政黨擬訂政策的監督者,促使任何政策之制訂,以公眾利益為前提,而使政黨利益減到最低,以配合公眾利益的需要。
  綜觀前台灣地區的報業,在三十一張登記證中,擁有人以官方、軍方,國民黨居其泰半,餘者則又有半數以上,由國民黨政要、黨員所有,出版的報紙被視為民營黨報,真正的民營、獨立的報紙,可說沒有,盍受了卅多年積習所累,包括自立晚報在內,亦不免有「顧全大局」之慮,而作政令宣導之報導也。

督導政策擬訂有重任
  卅多年來,執政黨恒以其主管文宣的文工會(前第四組)控制報業作政令宣導工作,凡曾擔任各報採訪主任,總編輯的新聞工作人員無有不接過文工會電話指揮的經驗,在政令宣導的大帽子之下,將重大新聞淡化、扭曲、抽稿,或則加強,以為配合,影響讀者對新聞事件的判斷!積非成是,而有今日社會上認為報業應該配合政令的錯誤觀念。
  自立晚報這次派遣記者到大陸採訪,指揮全局的吳豐山與兩位記者,是否觸法,由於對法條的引用、解釋均有待司法官的認定,姑且不論。但是許多新聞同業與黨政各界,以該報此舉,未能配政令相責,是不公平的。
  首先,政府制訂對大陸的「三不」政策,非但尚未成為具文的法律,而且此項政策,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多年以來,爭議未定。其次,這兩位記者到大陸採訪的報導,有否違反政府的政策,也難作斷定。迄今為止,並無任何一條法律,明示禁止新聞記者到大陸採訪;或報導大陸的新聞,根據我國採行的罪刑法定主義,應該是法無明文規定的行為不罰,所以這兩位記者到大陸去採訪這件事的本身,應該是難謂犯法的。
  報紙的場既以公眾利益為依歸,報紙的功能則為滿足讀者知的需求,大陸與台灣雖一海之隔,但不通音訊已四十年,故國山河,猶如異域,政府開台灣地區居民赴大陸採親政策的細節,雖然尚未確定,但是大原則已經明顯的朝著這個方向走。如果政策決定新聞記者不能赴大陸採訪,有違記者的職守,報業從業人員並無必須遵守的義務。

配合政令休談言論自由
  政府即將開放報禁,中國報業史上一個新的時代即將來臨,如果黨政大員仍視報業為政令宣導的工具,如果報業仍然為了配合政令而劃地自牢,如果讀者仍然不能對報業建立公信,奢談言論自由云云,難矣哉!
1987/09/29 自立晚報  1300

             欄得溪聲日夜喧
突破禁忌要勇氣
自立晚報派遣記者前往大陸採訪有感
    自立晚報的二位記者,取道日本,轉赴大陸,作了開路先鋒,引起了軒然大波,政府有關單位宣稱將依法懲處。
    自立晚報在政府檢討「三不」政策,籌議開放居民赴大陸探親前夕,派記者到大陸採訪,就理論上說,是為了滿足讀者知的需求,這是一個新聞從業人員應盡的義務。就實際而言,台灣兩岸近四十年的阻隔,故國河山,已成陌生的異域。既然政府有開放探親的革新措施,如何將目前大陸的實況,作有系統的報導,使公眾有一個概括的基本瞭解,也有其需要。就法令而言,並無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新聞記者不准到大陸採訪,依法無明文規定者不罰的精神,也不應對自立晚報與這兩位記者處以懲罰。
    自立晚報派記者赴大陸採訪,各報為了競爭,多以香港特派員從事同樣的工作,而在香港發稿,以致日來對大陸現況的報導,充斥各報版面,打破了四十年來的禁忌,相信今後「匪情報導」會有一陣子是報面上的熱門新聞,對於言論開放,有其正面的功能。而讀者能讀到這些第一手的採訪報導,對大陸現狀的認識,必將更為深入而真實,於今後中國歷史發展,也有其影響,政府實不應不應其微。不見其遼也。
    自立晚報事件,與國內報業發展密不可分,一言以蔽。可用宋詩:「萬山不許一溪奔,欄得溪聲日夜暄。」來形容。回顧國內自有報禁以來,新聞界與社會有識之士,為開放言論自由的呼聲。如一道清流,未曾間斷,在重重限制的政策之下,迂迴曲折的衝擊著路障,奮鬥不懈,就在報禁行將開放之前,竟有人不以為然地極力抨擊自立晚報,可見反對言論自由的阻力,仍然是相當龐大,究竟那一天,才能使這股清流能「到得   邨前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呢?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論壇報



綠色執政用富貴威淫媒體
中時、聯合,TVBS還有明天嗎?
 執政的民進黨,刻正利用二次金改,可以操控金融的邊際效益,對於競爭激烈,極需資金的全國性媒體,透過銀行貸款的收放,週轉融資的多寡,挾持收編媒體的言論、報導,乃至人事,使之綠化,各大媒體,為求生存,在今日求「財」若渴的大環境中,不得不在不同程度上用不一而足的方式表態,故意放棄或忽視監督政府的職責,在功利主義的社會中,媒體的正義,立足點竟在可使鬼推磨的金錢上,富貴能淫,使媒體搖身變為執政黨及政府的傳聲筒,使得以爭取言論自由起家的民進黨,在執政之後,用比國民黨威權時代採取高壓手段箝制輿論的手法,更為直接亦不露痕跡。

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另一陰謀
 這些沒有社會責任心,視媒體基本守則為無物的媒體,綠化愈深,愈明顯,就賺錢愈多,民進黨執政七年,他們賺到滿盤滿缽,深恐2008年大選翻盤,失去靠山,所以一昧的支持民進黨及其候選人,完全放棄媒體在選戰中應該中立的專業原則,因此電視新聞、評論、叩應,報章雜誌的報導、分析、專欄,民進黨的候選人及其政見,成了正面的、長時間的、大篇幅的焦點,而在野的國民黨,因為沒有分配資源及在財務上協助媒體的能力,就動輒得咎,不但在政策上、人事佈局方面,難獲肯定,甚至候選人言行,也被綠化的媒體喝倒采,醜化成小丑跳樑,乃至東施效顰、邯鄲學步,這種不公正、不公平的媒體影響,使得2008的總統改選,雙方候選人的競爭,在媒體的支持度上,就有相當大的落差,成為在野黨候選人嚴苛的考驗!

民進黨操弄媒體比國民黨還陰
 民進黨在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因為爭取言論自由,從其前身黨外時代開始,就有許多可歌可泣的事例,高雄美麗島事件,台北鄭南榕自焚,黨外雜誌被禁、被封、被沒收,更是常事,黨外先賢前仆後繼,坐文字獄,辦雜誌破產的例子,不勝枚舉,終於掀起言論自由的大潮,衝破威權統治,在寫「蔣經國傳」、「吳國楨自傳」的海外作家江南〈劉宜良〉被情報局暗殺後,迫使蔣經國宣佈解除戒嚴,言論自由造就了今日的民進黨,值此解除戒嚴20週年的今天,民進黨成了執政黨,卻用富貴與金錢的軟性策略來箝制言論自由,完全不顧言論自由是台灣民主政治深化與進步的推動力,祇顧及一黨的執政利益,較諸國民黨威權時代的高壓政策更為卑鄙,因為高壓會引起反彈,而銀彈攻勢卻能使為求生存的媒體自動棄甲!

王又曾被抄家滅族
肇因綠化東森
試看東森媒體集團的創辦人王令麟,在其父王又曾爆出力霸掏空案時,放過了他,在他標得北市小巨蛋時,放過了他,卻在兩黨初選總統候選人之後,翻出舊帳,予以拘押,真實的原因是東森電視在選戰中的選邊態度不明確,王令麟的觀望,成了懷璧之罪,在他被捕之後,他的好友陳水扁的心腹馬永成,曾約晤東森高層,確定了東森媒體的內部高階人事大幅改組,曾任連戰內閣新聞局長的趙怡等重要幹部,在形勢比人強的無奈下,將集體捲鋪蓋走人,可見,在東森電視綠化之後,王令麟即可能被起訴,移送後交保,重獲自由是預料中事,但東森今後在資金來源方面,也會多了幾個管道!
 不愁資金的媒體,如三立,老闆是高雄建商,在謝長廷當選高雄市長之後,開發案一個接一個,成為高雄銀行界頗受歡迎的客戶,三立大話新聞的主持人鄭弘儀,更從一位負債的新聞記者,賺到「富豪」的稱號,羨煞同業!又如非凡,本是重商輕政的電視台,卻在台視股權爭奪戰中,異軍突起,擊敗了自由時報,加入賠錢的台視,調度資金來支撐當然有其必要,錢從哪裡來,在全面綠化的金控庫中搬動,想不綠化,哼!

金錢逼誘
改變媒體的正義感
 而在此役敗北的自由時報,創辦人林榮三,腦袋上貼了一張三重幫的標誌,尤清、蘇貞昌二人先後長台北縣,三重幫,尤其是林榮三的開發事業版圖,成為北縣奇蹟之一。林榮三制訂自由時報為擴張影響力,可以長期贈閱的發行政策,打敗了中國時報與聯合報,資金何來?背後的金庫不問可知了!
 中國時報的報份,在市場上屈居第三,卻帶領了全國最大的媒體集團,旗下有中天電視、中國電視、時報雜誌等等,家大業大,所需的資金也大,創辦人余紀忠先生,如地下有知,看到有子跨灶,應該十分欣慰,不過想到當年國民黨卡住外匯,迫他關掉美洲中國時報的往事,也就體會其子余建興的心頭之痛,不忍痛責他中時的言論、報導也染了綠色!
 與中時競爭了五十年的聯合報,為了節約資金,保住自主,不惜關掉民生報,改做捷運報,卻仍然不免淡淡的沾上了綠色的粉底,造成日報與晚報呈現二種面貌卻沒有一種是當年創辦人王惕吾先生期許的風格;究竟,周轉資金要靠銀行,而銀行的領導是綠色的啊!
 民進黨透過可以掌控的銀行來箝制媒體,對於蘋果日報、TVBS、年代這類既有資金後台,又有媒體責任的新聞同業,既無奈、又氣憤,三不五時的在政策上,加以困擾,卻造成了反效果,黎智英、李濤拒綠化而甘染藍,理由是支持監督政府,監督政府是深化台灣民主的大道理,黨名民主進步的執政黨,實在也無可奈何!

中時、聯合難敵自由深綠的雄風
為了民主進步,為了不讓新聞局掌控媒體,民進黨當年為了爭取言論自由,引進國外的NCC制度,並在執政之初推出施行,這個良好的制度,卻因成員不聽執政黨及政府的話,堅持照章行事,獨立行使職權,行政院竟然為此把NCC的五位委員移送司法單位,大開民主倒車,成為國際笑話,行政院長張俊雄,應該為此負責。

行政院法辦NCC五委員的警訊
 言論自由是今日台灣的一大驕傲,相較於中共統治的大陸,今日仍然實施報導言論一元化,台灣的言論自由,成為台灣存在於中共統治之外的一種價值,一種不容抹殺的價值,試看香港回歸七年,言論自由被視為倒退,如果民進黨不認識到這一點,只為了一黨之利延續執政,而用富貴淫媒體,用金錢買輿論,使媒體綠化,言論一元之後,台灣價值就會少了最有價值的一面,更何況,拜科技發達之賜,媒體不再是唯一的言論管道,民進黨哪有可能用金錢全數收購?至少,我服務的臺灣公論報,就絕不可能被金錢誘惑而放棄媒體監督政府的責任!
 2007-07-27 臺灣公論報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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